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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冰毒!福清二人又被判了!

 
忆逝逝__ 发表于 2023-5-10 18: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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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施某、张某二人是曾经的狱友,出狱后两人不思悔改,又结伙作案,重获自由不到一个月,双双又等来一年多的“铁窗”生活。



施某、张某在监狱服刑时结识。刑满释放后一起喝茶聊天,谈话间获悉有人欲购买冰毒,二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伙贩卖冰毒

施某负责提供冰毒,张某负责具体交易事宜。



两天后,张某携带1克多冰毒与买家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几小时后,施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施某、张某提起公诉。

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的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张某具有累犯的从重处罚情节,结合二人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以贩卖毒品罪对施某、张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和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点睛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毒品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毒品再犯与累犯一样,都是基于行为人强烈的人身危险性而对其从重处罚的刑罚裁量制度,毒品再犯更是针对不思悔改的严重毒品犯罪者给予重点打击的制度规定。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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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遍天下 | 来自福建
贩卖毒品都是重罪,切勿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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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天下 : 犯罪不可
2023-5-11 0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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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21:02:4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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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老炮 | 来自福建
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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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1 06:07:3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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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贩卖毒品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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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1 08:02:3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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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就好 | 来自福建
死性不改的该直接死刑,免得再三出来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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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1 08:10:4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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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绍瀛 | 来自福建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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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1 08:15:40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颇无争议 | 来自福建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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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1 09:34:3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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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光同尘 | 来自北京
这俩人就是社会的败类,从监狱出来还不改过自新好好做人,让他们在监狱里过一辈子,别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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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言止 : 没错
2023-5-12 0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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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1 18:20:1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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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udashe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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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6 12:28:1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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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udashe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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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6 14:27:4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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