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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季福清市霞楼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木头人 发表于 2019-8-15 11: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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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季福清市霞楼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生原则

今年我校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适当调整”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

2019年秋季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 3 个班,共 135 人。

四、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 龙江街道霞楼村户籍以及冠宜国际、时代广场、滨海嘉苑、霞楼名苑小区具有相应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房屋所有证)。  

(2)父母双方在中心城区相关街道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属于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随迁子女入学安排。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以及《福清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融招委﹝2019﹞7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确保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都能安排入学、学校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接纳附近随迁子女。

2.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安排。辖区内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的,依据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安排其子女就读,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1)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

  (2)“进城购房”限制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印发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

  (3)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入学凭证,未办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招生报名时间
招生报名时间

1.通告时间:2019年8月15日上午。

2.领取报名表时间:2019年8月19日—20日

领取报名表时,家长应随带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场所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应随带集体户籍证明及居住场所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请家长按照通知要求随带相关证件到学校会议室(二楼最后一间)领取报名表。

3.报名及核查材料时间(请家长随带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材料):2019年8月21日—2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截止22日下午5:30前,逾期责任自负。

(1)8月21日:龙江街道霞楼村户籍以及冠宜国际、时代广场、滨海嘉苑、霞楼名苑小区具有相应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8月22日:随迁子女(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生额收满为止)。

4.公布时间:2019年8月27日,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注意 事项及要求

1.龙江街道霞楼村户籍以及冠宜国际、时代广场、滨海嘉苑、霞楼名苑小区具有相应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请随带户口簿或有效证明(房产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随迁子女,报名请随带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以及免疫接种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重视残疾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与其他适龄儿童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凡属于轻度三类残疾儿童,学校招收安排随班就读;凡属于中重度三类残疾儿童,家长应将残疾子女送到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专业化的教育。

4.对于身体状况需要申请延缓入学的,家长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向市教育局申请缓学,并批复存档。

5.学校不招收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不招收寄读生。

6.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报名时请家长提供真实的入学材料,报名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入学资格。

7、《本意见》由福清市霞楼小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5169889

                        福清市霞楼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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