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地块信息] 沙埔赤礁村民委员会拟建商厝农民住宅小区

芋粿哥哥 发表于 2018-9-23 13: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4901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1.项目位置:
建设单位名称为:
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民委员会,建设项目名称为:
赤礁村商厝农民住宅小区
地点位于:
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
2.用地情况:
总征地面积约为:
15314.6平方米(面积22.97亩)。
3.用地性质:
住宅用地(公寓式住宅,联体式住宅)。
4.用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为:
1.0-1.5(含1.0,1.5),建筑密度为:
25%-35%(含25%,35%)。
5.建筑规划要求:
区内邻村规划路,建筑红线后退村规划路路边线3米以上;
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4米以上;
区内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环保和《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4米。
6.交通出入口方位:
村规划路。
7.绿化:
绿地率为:
30%-35%(含30%,35%),(其中集中绿地不少于1150平方米)。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
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应按有关规定配置垃圾收集,贮存及配套设施。
9.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要求:
1):
按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省,福州市物业管理规定执行。
2):
配置门卫收发室2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处。
3):
配置地上社会公共机动停车位,不少于小区总停车位的15%。
4):
配置公厕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对外开放,沿路布置。
5):
机动停车位:
应按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配建停车设施,其他配套按有关规定设置。
10.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其他:
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人防设施。
12.选址依据:
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总体规划,1:
500地形图;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12-8 04:27 , Processed in 0.088806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