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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蓝工业储备地2013-005号地块规划条件函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9-23 13: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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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蓝工业储备地2013-005号地块(预申请单位: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点位于江镜华侨农场。 2.用地情况:总征地面积约为126651平方米(合189.98亩)。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M)。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0~1.5(含1.0和1.5),建筑系数为30%~35%(含30%和35%)。 5.建筑规划要求:(1)邻道路绿化带的建筑红线后退绿化带边线5米以上,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及建筑具体间距,将根据规划总平设计的建筑高度、层数、朝向,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再予以审定;(2)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生产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不得建造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环保、规划、防火安全等规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规划路(根据规划总平设计布局再予以审定。) 7.绿化:绿地率为20%~25%(含20%和25%)。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停车车位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的规定执行;(2)应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存贮等配套设施。 10.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其他: 1)、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3)、在项目动建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批准 。 12.审批依据:1.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2.9);2.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筹)办公会议纪要[2013]5号:同意按工业出让地进行收储挂牌,涉及该地块控规调整事宜,请规划小组协调市规划院落实到位;3.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9号。4.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提供的该项目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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