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蛎饼先生 发表于 2018-9-23 21:01:40

福清“老赖”欠款万元 债主17年索要无果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家住在一都镇一都村的村民张云春却拿着一张欠条发了愁,前不久,张云春给我们栏目打来热线电话反映称,17年前,他的一个生意伙伴向他借走了1万元钱,17年过去了,对方始终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还钱,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张云春,他说,十多年前,他在一都镇一都村靠种植青梅为生,每到青梅成熟时来批发青梅的人有许多,一个叫做吴水春的人是其中一个。

张先生:
2000年6月份我把梅子卖给吴水春,当时他有10000块梅子钱没还,就写了欠条,这个欠条是他亲手写下来的,当时有7个人见证。
张云春说,当时吴水春共购买了7万元的青梅,因资金不足,欠下一万元,并给张云春写了张欠条,本着想跟对方长期做生意的打算,张云春当时也并未在意,可没想到的是,这张欠条他一拿就是十七年。

张先生:
我每两年去找他,让他改条子,但是他说条子不要改,不会过期。到现在他已经欠了17年了。
张云春说,吴水春是漳州诏安县人,这十七年间,他已记不清已找对方讨要了多少次,可得到的答案始终是“不还”。无奈之下,2016年,他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曾经的生意伙伴如今的“老赖”,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再次让张云春无可奈何。

张先生:
现在法院判这个欠条过期,这笔钱我没有办法拿回来,我不知道有什么渠道把这笔钱拿回来,希望大家帮帮我。
随后,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期限只有2年。也就是在这十七年间,张云春如果每两年向对方提起一次诉讼,才能维持他手上这张欠条的法律效力。

亚恩律师事务所 吴志成律师:
那么本案当中是从2016年才起诉,也就是说中间有16年的时间,按我们的粗略计算2年进行一个中断的话,至少他要像被告主张过8次的权利,民事案件本着随主张、举证的义务,那么原告就应该提交证据,他有向被告不间断的2年一次的8次的追讨过,那么这时候法院才能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却讨要不回,确实很冤枉。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您一定要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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