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聿 发表于 2020-5-15 15:13:26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已答复)

过年之前老板说1月份的工资年后来发,但是碰到了疫情,期间电话询问过同事什么时候上班,同事回复说没有,然后工资也一直被拖欠,四月份的时候去公司宿舍拿行李的时候辞职,经理也在,问他说什么时候发工资,回复也是不知道。现在五月了,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所以申请了劳动仲裁,在劳动局通知他赔偿我工资的时候,公司老板却说我擅自离职三个月不上班,这期间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上班,要我回去办理离职移交手续,还说给公司带来了重大影响,要我赔偿。可是我在四月份的时候就已经辞职了呀,经理当时是知道的,所有的资料当时也已交给老板,现在让我回去不是故意为难我吗?我现在只想要回我的工资,请问该怎么办呀?求好心人帮帮我。

魏杨平 发表于 2020-5-15 18:11:53

你好,提供了劳动力那么就应当取得报酬。你的案件已经申请仲裁,仲裁会作出公正的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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