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8800668 发表于 2020-4-3 13:59:16

苍底110KV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获批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苍底110KV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你公司融电发建〔2020〕11号文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8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560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龙田镇积库村,面积为3822平方米(合5.733亩)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苍底110KV变电站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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