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幽De云1 发表于 2019-12-28 16:02:25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建设银行福清海口支行开业的批复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建设银行福清海口支行开业的批复闽银保监复〔2019〕505号
建设银行福清分行:你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福清海口支行开业的请示》(建融报〔2019〕15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海口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二、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新山路33-1、33-2、33-3店面。三、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办理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经中国银行(3.690, 0.01, 0.27%)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四、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介绍信及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在报纸上向社会公告。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你分行应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此复。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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