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好房网小编 发表于 2019-4-17 17:19:23

官媒:要坚持房地产调控,谨防房价再上涨!

经济参考报刊文称,部分城市楼市回暖意味着未来稳定房价、防止房价进一步上涨的压力较大。“调控重点在于稳定房价,而非打压房价。”
春暖花开之际,全国多地楼市不断显露回暖迹象。为此,新华社主管报纸《经济参考报》再度发文,对房地产市场提出厉声警告。
《经济参考报》周三刊发原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及同策房产咨询研究员宋红卫的文章称,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回暖态势,且宏观经济形势也有利于房价上涨。“应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谨防新一轮房价上涨。”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整体上看,在3月份,无论新建住房还是二手住房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三四线城市上涨趋势比较明显。这与春节后不断传出的房地产市场回暖态势一致。
也就是说,在严格调控政策持续的情况下,房价依然出现上涨。文章称,有些城市开始出现房地产调控政策微松的迹象。尽管还没有形成大范围的楼市放松,但这一趋势需要关注:
这意味着未来稳定房价、防止房价进一步上涨的压力较大,调控的任务依然艰巨。从区域结构来看,3月份,三四线城市房价环比上涨比较明显,需重点关注。
盛松成与宋红卫在文章中旗帜鲜明地肯定了当前的调控政策,称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和措施是正确的。文章认为:
虽然调控有代价,但仍应坚持调控不动摇,谨防重蹈覆辙。
房地产调控不仅关系到经济发展,而且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所以政府的合理、适度调控是必要的。
与此同时,他们还强调:
调控重点在于稳定房价,而非打压房价。
那么,该如何做到“稳定房价,而不打压房价”呢?短期可以从供应端切入,通过增加供给等方式来尝试解决供需问题。长期则需要提振经济增长、提升居民收入,通过不断缩小房价收入比来挤出楼市泡沫,而非刺破泡沫:
房价稳定,哪怕是小幅下跌也不会对经济增长有太大影响。通过增加供给(包括租赁住房)来满足刚需群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障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的基本平稳。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比值,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不仅可以通过降低分子(房价),还可以通过增加分母(收入)。控制住房价的同时,通过振兴实体经济,不断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使得未来居民收入的增长长期超过房价的上涨,不断缩小房价收入比,通过“挤泡沫”而非“刺破泡沫”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房价过高的问题。
两位作者还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四条建议,并强调了从供应和需求两端同时入手,而非仅从压制需求来调控市场的重要性:
第一,以供需相结合的调控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单单需求端的调控仅仅是把需求提前或者延后释放,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的问题。如果需求端持续抑制,就会形成购买力的“堰塞湖”,一旦政策松动,需求集中释放,就会对市场造成冲击。因此,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供需相结合的调控方式,合理适当地增加房地产供给。
第二,防止市场资金再次大量流入房地产领域。较大的毛利润率差会吸引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只有加强房地产调控不放松,把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调整到各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大致水平,才能实现资金在房地产行业和实体制造业之间的合理配置。
第三,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预期管理”,扭转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当前以需求管制为主的调控手段,不仅没有改变公众对房价上涨的预期,反而强化了这一预期。从历史经验看,房价调控成果初现即停止调控,致使房价上涨预期再现,不乏先例。为防止前功尽弃,重蹈覆辙,目前和未来数年都应坚持调控不动摇,扭转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
第四,保持房价长期平稳,以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速长期高于房价涨幅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和高房价问题,使房地产市场与经济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形成良性循环。如果供给主动去匹配需求,就能稳定房地产市场,确保调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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