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帮 发表于 前天 14:55

超2.15亿起拍!福清一公司仓库被查封!

<p></p><p>&nbsp;</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strong>标的物位置</strong></span></p><p>福建省 福州市 福清市</p><p>龙江街道东南村、安民村围墙内的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p><p>&nbsp;</p><p></p><p></p><p></p><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20px;">竞买公告</span></strong></p><p>福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29日10时至2024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清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1/08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p><p>一、拍卖标的:<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福清市龙江街道东南村、安民村围墙内的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配套设施及附属物,不包括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考虑房地产被查封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等因素的影响,不考虑原有的租赁权和用益物权的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均为福建***物流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117,591.77m²(其中1#办公楼、办公中心等11栋建筑规划内建筑面积113,141.85m²、1#办公楼、办公中心等11栋建筑超规划建筑面积122.48m²,其他规划外建筑面积4,327.44m²),土地使用权面积133,784.00m²,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工业仓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详见评估报告)】。</span></strong></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评估价:30836万元;起拍价:21585.2万元;保证金:3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整数倍)</span></strong></p><p>若按照评估价成交,预估卖方应承担的税费为3574万元,预估买方应承担的税费为1024万元。上述买卖双方税费仅供参考,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最终以相关部门根据成交价核定为准。</p><p>二、竞买人条件:仅限企业法人参加竞买。</p><p>如参与竞买人(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清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2月24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p><p>限购情况依相关政策法规,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p><p>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阿里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阿里拍卖”统一安排,有意者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联系电话:18120955361。</p><p>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p><p>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p><p></p><p></p><p></p><p></p><p></p><p>六、特别提醒:</p><p>(一)根据《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不动产相关事项的复函》:1.经查询产权产籍档案,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为仓储用地。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2015工业挂-13号)该项目地块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已缴清。2.该宗地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承诺2015工业挂13号地块(福清公路港项目)一期建设面积不少于规划计容面积的35%,并在2017年10月1日前达到地上一层的建设进度;若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达到地上一层的建设进度,则愿意将2015工业挂13号地块(福清公路港项目)交由市土地发展中心予以收回”规定执行。请贵院处置前核实土地使用权人对上述条款履行情况。若土地使用权人已履行出让合同相关约定,符合转让条件的,鉴于自然人无法继续履行我局与企业签订的工业仓储用地出让合同,故建议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3.根据《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和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的处置措施,若该不动产有违建事实,在“两违”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限制其产权登记和交易。</p><p>(二)1.本次评估价不考虑房地产被查封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等因素的影响,不考虑原有的租赁权和用益物权的影响。2.评估作出后,结合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主体提供的信息和材料,2号楼92套房中,约四十套房可能涉及租赁等纠纷,其中17套房已装修或入住。后续如需腾空,需较长的时间。3.2号楼、6号楼已通水通电。</p><p>(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规划内建筑面积113,141.85m²,《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测量项目测绘报告》载明的测绘建筑面积117,591.77m²,建筑面积差异4,449.92m²,其中1#办公楼、办公中心等11栋测绘建筑面积113,264.33m²(规划内建筑面积113,141.85m²,规划外建筑面积122.48m²),其他规划外建筑面积4,327.44m²。已建成11栋建筑面积以《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测量项目测绘报告》载明建筑面积为依据,其他规划外钢棚、垃圾房、电表房、道路及地坪硬化等建(构)筑物价值分摊计入上述11栋建筑,不单独列示。1#办公楼、办公中心等11栋建筑面积根据《福建星泰安物流有限公司测量项目测绘报告》所载面积确定,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一致,最终确权面积应以产权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对于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法院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p><p>(四)本次拍卖标的分别于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竣工投入使用,但尚未进行竣工后验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标的物若涉及违法违章建筑,拍卖成交后将面临拆除及产权不能登记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是否能够办理权属登记及办理手续所需相关材料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办理。</p><p>(五)涉及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具备生产经营项目方可办理权属登记,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p><p>(六)本标的物竞买人的投资项目须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要求进行投资、经营,竞买人请自行到该标的所在地的政府等有关部门了解该区块的产业导向、环保、节能、消防安全要求等,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责任。</p><p>(七)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标的物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由本院协助办理腾房事宜,需一定的腾空时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各意向竞买人请注意,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p><p>(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差价等,原买受人(悔拍人)还应承担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款的差价。拒不补交本院将依法对悔拍人强制执行。</p><p>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水电等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费用以及未明确交付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委托法院仅提供有关执行文书,但不保证标的物权权属变更手续能否顺利办理,竞买人应当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程序。“阿里拍卖”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p><p>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5年12月24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p><p>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p><p>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p><p>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p><p>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p><p>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月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p><p>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p><p>收款单位:福清市人民法院</p><p>收款银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营业部</p><p>收款账号:901071001001000009375300018949</p><p>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p><p><a href="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23q8" target="_blank">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a></p><p>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p><p><a href="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target="_blank">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a></p><p>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p><p>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p><p>经办法官:0591-85160861(吴法官)</p><p>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p><p>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120955361。</p><p>过户、办证事宜由“阿里拍卖”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18120955361。</p><p>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p><p style="text-align: right;">福清市人民法院</p><p style="text-align: right;">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p><p><br/></p><link rel="stylesh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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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微凉 发表于 前天 19:58

经营不善倒闭了。

福清融强贺医生 发表于 昨天 06:26

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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