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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涉嫌“失火罪”将被判刑!

 
陈?? 发表于 2021-4-9 17: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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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福清海口镇发生山火,经初步调查,海口镇村民陈某清(男,海口镇南厝村人,56岁)和陈某华(女,海口镇石溪村人,49岁)在扫墓点香和扫墓烧纸钱时,导致山上杂草及树木着火。

两名嫌疑人当天已主动向福清警方投案自首。目前,福清警方依法对两名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待相关部门对损失进行调查鉴定后,嫌疑人如涉嫌“失火罪”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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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警方敬告您:

清明祭祀引发火灾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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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明祭祀引发火灾的,如果出现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等情形的,构成失火罪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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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文明祭祀
谨防火灾
不要一把火把自己送进监狱里

来源:壹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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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4)
细草穿沙雪未消 | 来自福建
武警官兵辛苦了,山火凶猛,注意安全,平安归来是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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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9 17: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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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栀妖娆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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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9 17: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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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516 | 来自福建
不作就不会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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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9 17: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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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左手゛ | 来自福建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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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9 17: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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