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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福清人,企业职工医保费缓缴期月底截止

陈?? 发表于 2020-10-26 1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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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市缓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期限本月底结束!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福州市医保局对困难企业实施缓缴、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上述缓缴减征政策将于10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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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缓缴企业应在11月30日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缓缴期限过后仍存在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的中小微企业,可签订分期缴费协议,分期缴纳期限为1年。分期缴费期间待遇按分期协议内容执行。缓缴企业逾期未缴费的,将被暂停单位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计算中断时间从11月开始计算。

文/滕端钦
福清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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