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内乱的福清
曹于恩
从 1961 年至1965 年,经过5 年调整,福清国民经济取得稳步发展。“文化大革命”前夕的 1965 年,农业生产贯彻“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粮豆总产量达 17.64 万吨,比 1964 年 14.53 万吨增长 21.42%,社员口粮由每人每月 14 公斤提高到 17.5 公斤。工业战线,开展“比学赶帮”运动,在支援农业生产上,贯彻“质量第一,修造并举,以修为主,不违农时”的方针,基本上做到产品对路,质优量足,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物资供应除棉布、针织品凭证供应外,基本上做到自由选购。工业总产值 2711.34 万元,超过计划 12.28%,比 1964 年 1714.76 万元增长 26.24%。
1965 年,广大农村、工厂、机关、单位正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社教”运动,又称“四清”运动,运动的重点转向“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6月中旬,成立司法机关“四清”运动领导小组,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进行“四清”运动,至 11 月 25 日运动结束。6 月 17 日,中共闽侯地委社会主义教育福清工作团组织 1579 人到高山、三山、东瀚 3 个公社开展福清点上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至 11 月 20 日结束。12 月 7 日至 1966年 6 月下旬,又在龙田、江镜两个公社开展点上第二批“社教”运动。“社教”运动,虽受“左”的思潮影响,伤害了一些单位领导干部,但党的指导方针、实行的各项政策基本正确,因而当时福清仍然是:社会安定,干部群众团结,党风民风良好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民经济沿着“按比例,有计划的健康轨道发展。1966 年上半年,全县干部、群众正踌躇满志开始执行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5 月,却爆发了“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当时的一种提法,它绝不是任何意义的政治革命、经济革命和文化革命,而是破坏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一场内乱。
一、全面内乱的形成和发展
(一)“文化大革命”开始,红卫兵起来造反为了在全国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中共中央于 1966 年 5 月在北京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5 月 16日,会议通过了会前由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通知》(即《五·一六通知》)。5 月 28 日,宣布成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简称“中央文革小组”)。6 月 1 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国广播聂元梓等人贴出的所谓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6 月 1 日起《人民日报》连续几天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一系列社论,把《五·一六通知》的内容推向全国,号召人们起来造反。6 月 4 日,《人民日报》公布中共中央改组北京市委的决定,同时发表新市委改组北大党委、派工作组领导北大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决定。
这种政治气候,在福清激起剧烈的反响。1966 年 6 月 7 日上午,县城工厂、学校、机关、驻军等单位,集中 1000 多人举行集会,“热烈拥护党中央关于改组北京市委”的决定。随后,县委、县人委、县剧团、福清医院等单位开始揭发本单位的“问题”。福清医院、县剧团对所谓“资产阶级技术权威”、“艺术权威”进行“冲击”。福清一中、福清二中、福清侨中、福清师范等校青年学生,在极左思潮的煽动下,效仿北京青年学生起来造反,在校内开“声讨会”,举行“示威游行”,高呼“打倒”口号,张贴大字报,揭发教师“问题”,进而“冲击”学校党政领导。是时,有 80%教师被贴了大字报,仅几天时间就揪出所谓“黑线人物”23 人。福清师范、福清三中两校各有一位教师因受不了无端的“冲击”而自缢身亡。当时,学校临近期末,无法进行期末考试,各中学被迫“停课闹革命”。
为了进一步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1966 年 8 月 1 日 12 日,毛泽东亲自主持召开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8 月 8 日,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中共福清县委于 8 月 7日~11 日召开的县委扩大会议上,及时传达《十六条》精神,加上当时毛泽东支持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造反精神,因而福清很快兴起红卫兵运动。8月中旬,各中学青年学生纷纷起来成立红卫兵造反组织,并迅速向机关、工厂、农村发展。当时红卫兵造反组织有“兵团”、“战斗队”,五花八门。10 月 14 日,“福清县红卫兵总部”成立,接着又成立“三线红卫兵”、“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等等,至 1967 年 1 月,福清红卫兵造反组织有 100 多个。是时,一个人也可以竖起一面造反旗帜。红卫兵运动兴起不久,便在福清大地上掀起了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狂热运动。学校图书馆里的古书、老知识分子家的图书被抄;各种文物、艺术品惨遭破坏;床、橱等家俱上的古诗、古画被涂去或削掉;农村族谱遭到洗劫,大部分被烧掉;甚至个别单位档案材料也被当作旧文化进行“清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9 月 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外地师生来北京参观革命运动的通知》。福清各中学红卫兵(包括部分教师)积极“行动”起来,陆续到北京及其他各地参观、串联,各学校又只好“停课闹革命”。
(二)揪斗“当权派”,造成机关单位工作瘫痪
1966 年 9 月初,中共闽侯地委“社教”福清工作团,把福清未开展“四清”运动的县直机关各单位和渔溪、海口、宏路等 13 个镇、社转向开展以“文化大革命”为中心的“四清”运动,并派出工作组领导运动。运动的重点按《十六条》规定“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然而什么是“走资派”,谁也说不清,且由于当时人们“左”的思想极为严重,因而开展运动的各个单位,都把斗争矛头指向本单位当权领导干部,不管领导干部是否有问题,于是,各单位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斗。是时,学校学生的班主任也被工作组列为当权派”而挨整,因而教师亦人人处于自危状态。这种状况延续至年底,“四清”工作队被认为是执行了“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受到红卫兵造反组织冲击”,仓惶撤退,而告终。9 月,中共福清县委成立了“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木林任组长。10 月 13 日~21 日,召开县委扩大会议,以学习《十六条》为契机,来揭开所谓县委“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盖子,县委机关、人委科局、县直机关各单位代表都在这次扩大会上揭发县委“问题” 。“文化大革命”就这样在福清逐步闹了起来。
“文化大革命”初期,“踢开党委闹革命”是当时广泛流行的口号,在这一口号鼓动下,无政府主义狂潮在福清泛滥。红卫兵造反组织于 1966年底,先在本单位揪斗“当权派”,到 1967 年 1 月,开始“杀向”社会,揪斗县委、县人委主要领导干部温秀山、王建道、陈春炎等。对于领导干部,不管是上级机关领导干部,还是本县领导干部,从“文化大革命”运动一开始,红卫兵造反组织就持“打”与“保”两种不同的态度。1966 年 8月 29 日,厦门八中及厦门华侨大学红卫兵,时称“革命小将”,赴榕揪斗省教育厅厅长王育畊,意在省委第一书记叶飞。福清一红卫兵造反组织闻讯后连夜组织福清革命师生代表队”赶到福州,散发《谨防政治扒手,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传单 10 万份,与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而另一造反组织却于 1967 年 1 月 8 日 16 日,组织 200 多名农民上省城福州,参加批斗省委第一书记叶飞的大会。由于对领导干部采取“打”与“保”(或明打暗保)两种不同态度,福清红卫兵造反组织分裂成打“温”(温秀山,县委书记)与保“温”,打“沈”(沈祖夏,县委副书记)与保“沈”两大派系。两种对立观点的造反派,于 1967 年 4 月 29 日~30 日、5 月 16 日、5 月 27 日和 5 月 29 日,打出各种派别旗号,各自借纪念“××”或批判“××”为名,挑动农民或所谓“革命小将”进城举行集会或游行,展开激烈的派性斗争。先是争吵谩骂,后为动手殴打,进而用石头、砖块、瓦片争斗。争斗时一面高喊“用文斗,不用武斗”的口号,一面动武。初期武斗还处于低级状态,只造成伤害事故。每天都有“爆炸”新闻,每隔几天就有一个什么重大事件发生,闹得社会不得安宁,还美其名曰“革命行动”。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因受造反派“革命行动”的猛烈“冲击”,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三)全面夺权,引起全县大乱
1967 年1 月,上海掀起一场由造反派夺取党和政府领导权的狂暴行动,时称之为“一月风暴”。在“一月风暴”影响,以及 1 月 23 日《人民日报》社论提出的“展开全国全面的夺权斗争”的号召下,1 月 23 日夜,从北京等地回融的青年学生(时称“南下学生),联合福清县 15 个造反组织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1 月 24 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也被本单位造反派夺了权。随之,各行各业掀起了全面夺权的风暴。围绕夺权斗争,在夺权者同倾向于支持原来的党政领导的群众之间,在这一派夺权者同那一派夺权者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特别是对于“公、检、法”三家夺权问题,争论尤甚,出现了夺权“好”与“糟”两种对立的观点之争。由此,福清两大造反组织阵线更加分明,围绕“权”这个问题,斗争日益剧烈,社会日益混乱。
为了遏制福清混乱局面,中国人民解放军福清县人民武装部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于 3 月 2 日介入地方,时称“支左”,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福清县人民武装部生产领导小组”,由“人武部”派人接回被造反派揪去批斗的县委书记温秀山参加“生产领导小组”,并以“生产领导小组”名义召开“抓革命、促生产”三级扩干会。3 月 14 日,“人武部”宣布“公、检、法”三家“一·二四”夺权是非法的,并于翌日,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邮电局、广播站等实行军事管制,由“人武部”副部长王佑卿任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3 月,18 个公社都成立“人武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人民公社日常工作。继“人武部”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福清驻军又于 1968 年 2 月 6 日介人福清,执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支左”部队进驻福清,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动员两对立观点的造反派停止武斗,宣传毛泽东关于“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实行“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的代表、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三结合”夺权的指导方针。
“支左”部队介入福清,为稳定福清局面作出巨大的努力,付出一定的代价。但在当时激烈派性斗争的环境下,“支左”部队很难避免支持这一派或那一派,因此,造反派组织同“支左”部队之间也发生许多纠纷和冲突。围绕“夺权”争论而引起派性斗争的混乱局面,不但无法控制,反而愈演愈烈。1967 年 6 月 23 日与 29 日,两大造反派表面上响应毛泽东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的号召,在县城召开大会,分别成立“福清革命造反派联合总指挥部”(简称“革联总”,又被称“糟”字派,后称“革”派和“福清‘五·二九”农民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五·二九”,又被称“好”字派,后称“八”派) 。 实际上各自只联合同一观点的造反组织,与对方争高低,为显示各自的力量,双方都在集会后举行游行,高喊口号,闹得人心惶惶,全县城不得安宁。福清形成的两大造反派,虽然在政治倾向上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别,但他们都在“左”倾方针和极左思潮下活动,因此,他们根本不可能贯彻“大联合”的方针来稳定福清局面,而是对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示、通知各取所需,各行其是。在“权”这个根本问题上,两造反派争夺激烈,寸步不让,酿成大打“派仗”,大规模武斗。6 月 30 日,两造反派在音西霞盛村进行武斗,参加人数 1000 多人,用木棒、扁担、竹条、石块作武器,致伤 119 人,毁坏房屋 21 幢 7 月。 22 日,江青向造反派组织提出“文攻武卫”的口号,公然煸动武斗。由此,福清两造反派更是有恃无恐,武斗的武器及规模逐步升级。8 月 11 日,一造反派煽动上千名农民进驻福州市郊——闽侯祥谦公社和螺州一带,12 日,在福州仓山一带发生武斗,打死 2 人,13 日撤回福清。8 月 13 日-14 日,两造反派在渔溪发生武斗,动用了机枪、冲锋枪、八二迫击炮、手榴弹等武器,打死 3 人,打伤 34 人。12 月 13 日-17 日,两造反派 300 多人,在龙田上薛村,动用六○炮、高射机枪、轻机枪、步枪等武器进行武斗,死亡 3 人 1968。 年 1 月 10 日,两造反派 200 多人,在渔溪动用步枪、冲锋枪、机枪、炸药等武器进行武斗,死亡 2 人,伤 3 人。5 月 8 日,两造反派 500 多人,用步枪和冲锋枪在县水产公司进行武斗,死亡 3 人,伤 18 人。5 月 13 日,两造反派 100 多人,动用步枪、冲锋枪、手榴弹炸药等武器在县百货大楼进行武斗,死亡 6 人,伤 19 人 5 月。 26 日,两造反派 150 多人在三山公社发生武斗,动用迫击炮、炸药和各种枪支,双方死亡各 5 人 。 两造反派不武斗,而且还连续发生抢劫仓库、银行等违法事件。4 月底至 6 月上旬,造反派在龙田、港头、大坵、阳下、海瑶等粮站(点),打开粮仓,强抢国家粮食 75 吨;在龙田、江镜、高山等银行、营业所强行提款 10 万多元 。
在“支左”部队宣传、说服、动员下,首先促使县委县人委机关两对立观点的造反派组织以“按系统实现归口大联合”的原则,于 1968 年 3月 20 日,在渔溪成立“革命联合委员会”。5 月 1 日,江阴人民公社率先成立“三结合”的“江阴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同月,城头、一都、渔溪、上迳、新厝等人民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6 月 11 日,由军队代表杨宗任主任,军队代表薛燕公、戴先运、王振峰,地方干部代表张双喜、刘志权,群众代表薛行云、江维隆任副主任的福清县革命委员会”宣告成立(以后又多次“调整、充实” “革委会”领导班子,时称“补台”)。是月,三山、江镜、镜洋、东张、海口、阳下、音西、城关等人民公社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10 月,东瀚、高山、港头、龙田等人民公社也成立“革命委员会”。至 11 月,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各大队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 ,实现“ 。 至此全县一片红”。当时,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名义上是“三结合”的权力机构,实际上是由“支左”部队主持工作,而“支左”部队又难于摆脱支持这一派或那一派,而被支持的一派又被认为是“左派”,因此,围绕“权”的问题,在“革委会”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两造反派之间斗争仍然十分激烈。1968 年 6 月 7 日,三山公社成立“革委会”时,一造反派非常荒唐地枪毙两名被抓的对立派人员。6月 14 日,江镜公社一造反派在玉桂村与进村进行宣传的解放军宣传队发生冲突,双方死伤各 1 人。6 月 27 日,江镜公社一造反派武装袭击“革委会”,公社“革委会”成员被迫撤往江阴大厝村。6 月 30 日,两造反派 100多人,持步枪、冲锋枪在三山沁前村进行武斗,死亡 8 人,伤 2 人。8 月 5日,两造反派 400 多人,在三山后郑村,动用步枪、冲锋枪及两辆卡车,进行武斗,死亡 2 人,伤 4 人。8 月 20 日,在县城召开庆祝“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并举行庆祝游行,开会期间,两造反派在海口塘头村祠堂发生武斗,死亡 12 人,伤 14 人,其中当地群众被流弹打死 3 人。8 月 25 日凌晨 4时,两造反派 200 多人,在港头公社进行武斗,死亡11 人,伤 10 人 。县“ 革委会”成立后,两造反派武斗还持续 3 个月。到了 9 月 5 日,两造反派才在县城签订“收缴武器,制止武斗,实现、巩固和发展革命大联合”的协议(时称“九·五”协议)。此后才扭转了两造反派无休止武斗的动乱局面。持续近两年的武斗,造成 120 人死亡、1087 人受伤的惨重后果。
经过 20 个月的社会大动乱的几次反复,“支左”部队在当时极其复杂和艰难的情况下,在福清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缓和福清紧张局势、维护社会秩序、减少动乱造成的损失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左”倾思潮的影响下,他们在工作中也不可能不产生许多缺点错误,带来一些消极后果。
二、贯彻“左”倾方针的“斗、批、改”
毛泽东提出:“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大体经历这么几个阶段。”按照毛泽东的部署,1969 年后“斗、批、改”运动在福清全面展开。
(一)“清队” 、“打三反”
中共召开九大之前的 1968 年 10 月 18 日-26 日,县革命委员会就在渔溪召开的有县“革委会”委员,机关单位、公社、大队“革委会”(或“革领组”)领导成员和两派代表 1400 多人参加的全委扩大会议上部署全县开展“革命大批判”和“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在“左”倾方针指导下,仅11 月 1 日-5 日,全县各单位、各公社就批斗“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和所谓“走资派”88 人。11 月 27 日至 12 月 6 日,县“革委会”又在融城召开的有县、社、队各级“革委会”(或“革领组”)的党员代表和工人、贫下中农、驻军、革命干部、两派代表共 2073 人参加的传达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会议上,提出要“稳、准、狠”地打击“阶级敌人”,做好“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 。
1969 年 4 月,中共九大召开之后,福清“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运动步伐加快。1969 年 6 月 29 日至 7 月 11 日,县“革委会”召开的党员代表 1500 多人参加的传达中共九大精神会议上,介绍新厝公社办“学习班”“清理阶级队伍”的经验。“清理阶级队伍”从一开始,广大干部就以不参加“学习班”进行抵制。8 月,“三支两军”部队采取分化、瓦解、个别“动员”的办法,把县、社两级党政机关干部 492 人陆续集中到闽清县坂东公社,举办“闽侯专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后转入“整建党”。“学习班”于 1970 年 3 月 10 日结束。闽清学习班执行“左”倾方针,伤害了不少干部。县委副书记王建道在学习班受到残酷迫害,于 1970 年 2 月含冤去世。1969 年 9 月 20 日,闽侯专区“革委会”在音西大队召开所谓“彻底批判音西黑样板大会”,干部、群众千余人参加大会,大队大批干部、群众受到株连、迫害。
1970 年 2 月,县“革委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狠狠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和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通知”精神。于是,县、社、队各种类型“清队”学习班全面转入大清查、大揭发、大批判的“一打三反”运动。运动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思想指导和派性干扰下,大搞逼、供、信,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从 2 月 12 日至 3 月 15 日,仅 30多天时间,全县就发生 28 起自杀事件,死亡 19 人。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英勇斗争的城头公社党委委员陈寿图,就是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于 2 月 27 日惨遭杀害。
陈寿图于 1967 年 2 月,公开反对“造反派”组织向党委、政府、公检法机关夺权。是年 11 月他参加“支左”部队举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公开主张刘少奇主席和各省委书记均不能打倒,他先后写了《我的正确观点》、《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给中共中央一封信》、《给毛主席的一封信》等文章,公开阐明:“刘少奇是中共创始人之一,是个有高度马列主义水平的革命家”、“邓小平书记是有名的建国将领,贡献很大,不应批判”、“不应发动群众将忠于党的主要将领和长征老干部抓去挂黑牌、戴高帽、批判游街示众”;他直言林彪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我认为毛泽东思想是接受马列主义来的,但不能说顶峰”,“早请示、晚汇报我认为是教条主义和唯心主义”。他痛心地写道:“这次‘文化大革命’从中央整掉了许多党的有名望优秀人物,我认为完全错误。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开除刘少奇出党,这使人气愤永远不平”。他直指:“林彪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靠奉承拍马,骗取毛主席的信任,培养为接班人。他在中央搞宗派主义,夺取中央党政军三大权”、“林彪这样搞政变,是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给党在政治上、组织上、经济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他是个野心家”、“陈伯达不是真理的人”。1968 年 12 月 7 日,县“人保组”以“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林副主席、攻击中央文革”的“现行反革命”罪名将陈寿图刑事拘留。在狱中,他受到严刑拷打,仍然威武不屈地写出《我有真理,必须坚持到底》、《我的观点永远不能改变》等文章,继续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林彪在中共‘九大’搞宗派,压倒一批老干部,提拔一批不合格的人当中央委员”、“聂元梓、江青有什么资格,有什么功劳下子就登台拜帅呢”、“林彪是一个别有用心的野心家,利用军事力量夺取党政领导权,利用中央广播电台和报纸、刊物做为他们攻击别人的宣传工具”。他说:“他们可以杀我的头,但杀不掉我的思想”、“就是死在监狱,也要坚持我的真理”1970年 2 月 27 日,县人民保卫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判处陈寿图死刑。1979年 3 月,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复查,认定陈寿图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言行完全正确,被处死刑纯属冤杀,改判宣告无罪。同年 4 月 3 日,中共福清县委召开全县万人平反昭雪大会。1980 年 1 月追认陈寿图为烈士,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为他建立烈士墓。同年 3 月 28 日,中共福建省委追授他“模范共产党员”称号,并作出《关于开展学习和宣传模范共产党员陈寿图烈士事迹的决定》。1984 年最高人民法院辑录陈寿图烈士捍卫真理英勇献身的生平事迹和文稿,作为建国 35 周年案例展览宣传 。
1970 年,县“革委会”在东张下坪举办“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对闽清学习班和“一打三反”运动中“清查”出来的“重点”对象,进行审查定案。至年底,定案的 38 人中,被逮捕的 3 人,定为敌我矛盾的 13 人,受纪律处分的 11 人。由于大搞“逼供信”,运动中被打死和自杀的达 88人。
1971 年 2 月,在进行“一打三反”运动的同时,又进行清查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不少干部、知识分子成为清查打击的对象,全县有1508 人被当作“五·一六”分子进行审查,受到打击。“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颠倒敌我,“反革命帽子”满天飞,借“恶毒攻击”的罪名,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实行法西斯专政,判处 78 件反革命案件。后经复查,冤、错案就有 70 件,占 91% 。
(二)精简机构,下放干部
1968 年 11 月 4 日,县“革委会”作出《精简机构,干部下放劳动的决定》,县“革委会”只设政治组、办事组、生产指挥组,县委和人委部、委、办、科、局全部撤销,原有 509 名干部精简为 35 人。1970 年 11 月 18 日,办县“五七干校”,把精简下来 400 多名党政机关干部下放到“五七干校”和农村基层。1972 年,省直机关和专区机关干部 151 人也下放到福清各公社、大队或农场、林场,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在此期间,科技人员也被下放到农村接受“再教育”,有的被扣上反动学术权威的帽子,大量技术资料、仪器、设备被毁,科技活动中止。“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这种作法成为有些单位迫害干部、惩罚知识分子的手段。
机关干部和知识分子下放到农村和“五七千校”从事体力劳动,他们虽然经受了劳动锻炼,增加了对农村的了解,但是长期被排除在各项业务工作之外,给国家现代化建设造成定的损失。尤其荒谬的是大批干部被送到“五·七”干校或农场劳动,有的即使上班也没有工作干,然而又招收一大批社会青年及参加“社教”工作队的积极分子参加工作,让他们所谓“深入基层,接管各单位”。1971 年,公社“三结合”干部中的大队干部、社调干部、工人任公社副书记、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就有 116 人(不包括各企事业单位)。是年,各级党政干部为 6038 人,而非在职干部却占 70%。当时遴选、提拔干部,从“观点”、“派性”出发,大搞任人唯亲,任人唯派。县、社组建的两级领导班子,绝大多数是所谓“队站对”的。这又人为地加剧了在职和非在职及不同派性干部之间的矛盾。
(三)整党、建党
1966 年 5 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党员正常组织生活被迫停止,大部分党员干部被揪斗,各级党组织相继停止活动,陷于瘫痪状态。1970 年 4月 13 日,各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临时核心小组,行使公社党委职权。10 月-12 月,除渔溪公社外,17 个公社相继召开党代会,恢复公社党委(渔溪公社党委于 1971 年 8 月恢复)。在各级党组织基本恢复和建立的 1970 年 6月 21 日-23 日,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召开整党建党工作会议,根据毛泽东“五十字建党纲领”:“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强调“吐故纳新”。会后,整党建党工作在全县展开。按照这种方针进行整顿和吸收新党员,其结果是,造反派借整党之名,以办“学习班”形式,对老党员、老干部进行变相隔离审查,肆意迫害。许多为党为革命为人民奋斗几十年的党员、干部,有的被诬加上“叛徒”、“特务”、“走资派”等各种莫须有罪名,被停止组织生活,或清除出党;有的被诬为“现行反革命”,被开除出党,陷入囚牢,造成不少冤、假、错案。而把造反派当作“新鲜血液”纳入党内,入党手法无奇不有,什么“旅行入党”、“限期入党”、“背靠背入党”、“打保票入党”、“先留位(官位)后买票入党”等等,造成党的队伍严重不纯。总之,只要能跟造反派走的,不管是什么人,都拉入党内,甚至提拔重用,跟造反派作斗争的,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工人、贫下中农,一概不择手段地加以打击迫害。这次整党建党,由于指导方针不正确,大闹派性等恶劣的思想作风对党的侵蚀和损害,根本得不到解决,党员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大都处于一种很不正常的状态。但是,毕竟重新建立了福清地方各级党组织,恢复了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1971 年,全县恢复建立 21 个基层党委(其中公社党委 18 个),1 个总支,525 个支部,党员11691 人恢复组织生活,其中新发展 489 人,女性1149人 ,这对于稳定福清局势,促进福清工农业生产,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
(四)“知青”上山下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大学、中专不招生,工厂不招工,商业和服务行业处于停滞状态,城市初、高中毕业生既不能升学,也无法就业。1968 年 12 月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号召。福清积极响应毛泽东的号召,1969 年,县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1970 年,掀起上山(到山区)下乡(到农村)的热潮,动员城镇 1966-1968 年三届初、高中毕业生 2575 人到农村、农场、山区插队落户,其中到古田 1584 人,到县内各“知青”点和农村 991 人。是年,福建省建设兵团还在福清招收 702 名青年(包括“知青”)到建设兵团。当年,中共中央号召城镇居民“不在城里吃闲饭”,福清规定:城镇无三证(工作证、户口证、粮证)人员,一律动员回原籍农村落户;1968 年前城镇女青年嫁到农村的,户口应迁往农村,而城镇男青年入赘到农村的,也应把户口迁到农村。1970-1973 年间,共动员城镇居民 963 户 4233 人上山下乡,其中插队落户 494 户 2254 人,回原籍 469 户 1979 人。城关镇 569 户 2478人,渔溪、龙田、高山、海口、东张等 5 镇 386 户 1715 人,外县回福清原籍 8 户 40 人。至 1972 年,全县共有 6630 名城镇 1966-1968 年三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城镇闲散居民到农村插队落户,其中 5413 人安置在本县,1217人安置在古田县。
1973 年,规定上山下乡“知青”以城镇中学毕业生为主,而病残不能参加农业生产的、独生子女的、多子女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城镇中学毕业生,不列为上山下乡对象,落户形成由分散到相对集中。县设“知青”点,大部分知识青年到“知青”点落户。是年,上山下乡“知青”102 人。同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12 日,县委组织慰问团赴古田慰问福清在古田的 30多个“知青点”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1974 年,上山下乡知青”816 人,其中插队 290 人,到下坝、灵石、龙溪等 14 个“知青”点的 526 人。1975年,对“知青”采取厂社挂钩集体安置的办法,全县建立 37 个“知青”点。城镇初、高中毕业生由中学所在公社安插在社、队办的农、林、茶、果场,县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子女由县统一安排。是年,上山下乡“知青”803 人。其中插队 133 人,安置在海口、江镜、渔溪 3 个农场和灵石林场等 37 个“知青”点 670 人。1976 年,上山下乡“知青”769 人,其中插队 208 人,安置“知青”点 561 人;外县“知青”到福清插队 116 人,福清“知青”到外县插队 22 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经受锻炼,为山区农村建设做出一定贡献,但大批知识青年在青春年华时期失去在学校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造成人才生长的断层,给国家现代化建设带来长远困难。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为安置“知青”上山下乡花费了一大笔经费,“知青”的家长和“知青点”的农民也为此加重了负担。
(五)教育改革
“文化大革命”开始,福清中、小学校与全国各地一样,首当其冲,从1966 年下半年至 1969 年被迫“停课闹革命”达 4 年之久。在这一阶段,还进行了所谓“教育改革”。1968 年,小学下放公社、大队管理,中学除一中由县管理外,其余中学也下放公社管理。8 月 18 日,江阴公社岭口大队贫下下中农代表率先进入本大队两所小学,实行所谓“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接着,全县各地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贫宣队”)和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相继进驻各中、小学校管理学校。“革领组”负责学校日常工作,“贫宣队”、“工宣队”在政治上对学校实行监督。到 1969 年 11 月,全县 128 所小学成立了“革领组”,贫下中农代表 281 人管理 185 所小学。县里派“工宣队”31 人进驻一中、二中、红卫中学(侨中)、师范、卫校等 7 所中学(中专)进行管理,各公社派“贫宣队”38 人进驻三中、四中、六中、九中、江兜中学等 7 所中学进行管理。1970 年 2 月,全县中、小学陆续复课,小学开设毛泽东思想课、算术课、工业和农业知识课、革命文艺课和军体课等 5 门课程。算术应用题教学时要牵强附会加上毛主席语录,革命文艺课只教唱毛主席语录歌。中学课程都设工业和农业基础知识和军体课,还遵照毛泽东“五·七”指示,实行开门办学: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产阶级。实际上这些课程只是虚设,无法实行。1971 年 2 月 6 日,福清还创办以毛泽东“五·七”指示为命名的“五七大学”,校址设在原昌檀工业学校,设农、医两班,招收学员110 人,搞所谓“教育革命”,招生用“推荐”代替原来的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并规定“工农兵学员”的任务是“上大学、管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1973 年 4 月,医科班学生毕业 58 人,农科班学生毕业52 人,“社来社去”回原单位。随之学校停办。由于停课达 4 年之久,中小学复课后又实行“工农兵管理学校”,学工、学农、学军,强调“政治”,文化课程大量减少,忽视了基础知识教学,加上 1971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通过了由张春桥、姚文元修改的所谓“两个估计”(即:建国后 17 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大多数教师“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成为广大教师的沉重精神枷锁,教师被置于受改造的地位,很难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正常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秩序被打乱,造成福清教学质量严重下降,贻误了一代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
三、经济建设在曲折中发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6 年下半年,由于红卫兵运动大串连,福清工农业生产受到许多损失,不过当时的动乱主要集中在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大部分生产指挥系统还未被打乱,工农业生产所受的破坏还不算很大。1966 年工农业总产值达 8618.72 万元,比 1965 年增长 6.72%,粮食总产量17.69 万吨,比 1965 年增长 0.25%。到了 1966 年底,特别是 1967-1968年,动乱逐步升级,在“全面夺权”中,各机关、单位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两大造反派对立情绪又非常严重,经常发生武斗,福清工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1967 年秋粮比 1966 年减产 47%,冬种又遇旱情,冬种面积大幅度减少,1968 年春粮比 1967 年又减产 21%,秋春粮合计比 1966 年减产 5万吨,全县 56 万农业人口,人均粮食减收 90 公斤,全县 18 个公社,每月人均口粮不及 10 公斤的有 11 个公社。因此,国家下拨救济款 52.5 万元,调进粮食 5500 吨,减少统购粮 5500 吨,帮助群众度荒。由于造反派对立情绪严重,一些地方,国家回销的粮食不能分到真正缺粮的农民手里,而被分配给参加武斗的人员。是时,出现劳力外流,弃农经商、变卖家当、出卖子女、借高利贷等不正常现象。1967 年工农业总产值 7434.42 万元,比 1966年下降 13.74%,粮食总产量 12.94 万吨,比 1966 年下降 26.86%。1968 年工农业总产值 6732 万元,比 1967 年下降 9.45%。工业、商业等企业批判“利润挂帅”、“物质刺激”和“管、卡、压”。商业实行工人和贫下中农管理,降低了商业职工的地位和积极性。1968 年,国营商业总销售仅2323 万元,比 1965 年降低 253 万元。工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产量下,1968 年底,工业总产值下降至 1436.43 万元,比 1965 年减少 725.73 万元。
随着县、公社及各单位“革委会”(“革领组”)的陆续建立,党的九大召开后,党的各级组织又相继恢复,福清工农业生产逐步恢复。1969 年工农业总产值 7626.35 万元,比1968 年增长5.95%,国民收入达到 6027.18万元,比 1968 年增长 5.95%。这种增长还带有明显恢复性质,但工农业总产值及国民收入仍然低于 1966 年水平。1970 年全县工农业生产有所回升,粮食总产量达 18.32 万吨,比 1969 年增长 34.78%,实现粮食亩产达千斤。植树 12.3 万亩,出席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开山造田、平整土地、围垦海滩等扩大耕地面积 1.05 万亩,兴修水利完成土石方 354 万方。水产品总产量达 1.45 万吨,比 1969 年增长 5%。工业总产值达 2524.99 万元,比 1969年增长 18.19% 。这些成绩的取得当然不是“文化大革命”的功劳,而是福清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和人民解放军大力支援的结果。这一时期,福清还建成了七大工程,是十分引人注目的:1969-1970 年,改建扩建东张水库龙高地区高干渠 26.2 公里;1970 年 4 月,动工兴建太城溪引水工程,1971 年 9 月竣工,可利用集雨面积 39.5 平方公里,年引水 1600-2000万立方米入东张水库,该工程包括高 5 米,宽 28 米的拦溪水闸和全长 3 公里的引水渠道,使龙田、高山地区的有效灌溉面积增加 2 万亩以上;1970年 5 月在宏路镇筹建福清县合成氨厂,1971 年 7 月 1 日锅炉点火试车成功,1973 年 10 月正式投产,主要产品碳酸氢铵,是年冬季产碳铵 1235吨;1970 年 11 月开始施工,架设闽福输电线路福清朱山口的 110 千伏高压输电线路,1971 年 5 月 13 日竣工,全长 34.2 千米;1970 年 6 月 7 日动工,改建福清大桥,9 月 25 日完成主体工程,10 月 1 日正式通车,其速度之快,工期之短,质量之优,造价之廉,创造福清建桥史上的最新纪录,大桥为 3孔 30 米钢筋混凝土双曲拱结构,全长 124 米,桥面净宽 7 米,两侧各有人行道 0.75 米,载重汔-13 级;1970 年 12 月开工兴建福清第二大水库——建新水库,1974 年 5 月竣工,集雨面积 44.8 平方公里,总库容 3892 万立方米,渔溪、江阴及上迳 3 个公社受益,有效灌溉面积 5 万亩,其中保灌面积 3.8万亩;1970 年,修筑江阴到渔溪海堤 450 米。此外,工交战线、农田水利还进行多项建设,1968 年建成渔溪大桥,1969 年建成古屯桥;由福州军区组织领导与莆田县合作建成东方红水库,为新厝灌溉 1.1 万亩,为军垦农场灌溉 5770 亩;1971 年江阴至渔溪全长 21 公里的公路建成通车;建成轻工机械修造厂。这些都表明,福清广大干部和群众,在长时期社会动乱的局面下,始终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排除万难,辛勤劳动,努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多作贡献。
四、全面整顿及其反复
(一)1975 年的整顿
1975 年,邓小平根据毛泽东提出的要安定团结和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明确、坚定地提出要进行“全面整顿根据邓小平“全面整顿”的指导思想,省、地委采取果断的措施,对福清县委、县“革委会”班子进行调整和加强,从根本上改变原县委、县“革委会”被帮派势力长期把持的状况。县委对基层领导班子也进行整顿,调整了被帮派控制的 100 多个单位领导班子,解决了一批“软、懒、散”领导班子问题。同时还大抓落实政策工作,全县 1971 年被作为“五·一六”分子审查的 1508 人,经复查落实后全部平反。还复查审干案件和其他案件 238 案,实事求是地作了落实定案。全县出现了大干快上的新局面。1975 年 3 月 7 日-10 日,县委召开有 1500 多人参加的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传达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精神,会后派出 1200 多名干部组成的工作队深入社队,掀起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群众运动高潮。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一些大队成立了农业学大寨领导小组,各公社成立农田基建指挥部,对 1 亩以下的块地及土层在 4 寸以下的旱地进行改土平整,并治理山、林、田、水路,农田基本建设上场劳力达 20 万人,总投工达 845 万工,完成土石方达 841 万立方米。是年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达 36 万亩,为 1950 年初 2 万亩的 18倍 。这一年,县还成立可洛溪造田工程指挥部,着手治理可洛溪,改善原有的水利设施,增加灌溉面积;减少山洪爆发的危害,保护两岸近万亩农田;平整造田 1000 多亩;消灭钉螺,根绝沿溪附近村落血吸虫病的发生。1975 年,农业生产在干旱、虫害严重的情况下,仍然取得了较好收成。粮食总产量 19.91 万吨,比 1974 年增长 2.68%,比 1965 年增加 2.26 万吨。工业和其他各项事业也都有较大的发展,工业总产值 5370.57 万元,比1974 年 5042.13 万元,增长 6.51%。这种状况表明整顿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形势明显好转,国民经济迅速回升。1975 年福清还开展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反“资产风”活动。2 月 9 日,《人民日报》发表《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的社论,传达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内容,随之福清城乡普遍组织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从 3 月下旬至 5 月初,县、社直属机关半天工作半天学习。6月中旬学习班转入反“资产风”。8 月,又组织县、社两级近 600 名职工参加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及反“资产风”。11 月,举办“福清县阶级斗争展览馆”,展出反“资产风”的部分成果,对群众进行“反击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教育。展览馆于 1976 年 2 月下旬闭馆,参观人数达二三十万人 。在反资产风”中,揭出有各种经济问题的人达 1600 多人,总金额达 165.5 万元,追回赃款赃物 74.88 万元。
(二)1976 年的反复
由于邓小平的“全面整顿”,势必触及“文化大革命”中实行的许多“左”的政策和理论,逐渐发展到对这些错误政策和理论的系统的纠正,这就有从根本上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趋势。这种状况既遭到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猖狂反对,也为毛泽东所不满。于是 1975 年 11 月,毛泽东决定发动一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1976 年 2-3 月,“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波及福清,紧跟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某些帮派势力,全盘否定 1975年福清在整顿中所取得的成就,极力推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老干部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黑货,掀起层层揪斗“走资派”的黑浪,多次到省里揪斗省委领导同志,冲击县人武部和莆田军分区。他们把1975 年调整后的县委、县“革委会”领导班子打成“清一色走资派”、“文革反对派”,把这些领导同志抓去戴高帽,挂黑牌,长期关押,残酷拷打,甚至要下毒手坑害。当时全县被揪斗殴打的干部、群众 380 多人,被赶跑1000 多人,被停发工资、口粮 500 多人,被抄家 90 多户。他们大抓枪杆子、笔杆子,拼凑文武班子,成立“大批判组”、“斗资组”、“清案小组”、“追查反革命小组”,非法成立“民兵指挥部”和各种形式的武斗队,大整黑材料,大搞打砸抢,大刮翻案风、放人风,抄抢运动的档案材料和文书资料,倒回赃款赃物。他们全面推翻 1975 年调整和建立的各级领导班子,夺走了县委、县“革委会”、公社党委、公社“革委会”、公安机关和县直一些要害部门的领导权,全县被抢了班夺了权的大小单位共 130 多个。他们以所谓“列席常委”等名目,踢开常委,取代县委的领导。县委正、副书记、常委,“革委会”副主任和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以及 14 个公社的党委书记被迫离开工作单位。县、社两级班子再次全面瘫痪。4 月 16 日还召开所谓县委“全委会议”,作出了“解散学习班”,“撤销农业学大寨工作队”,恢复 1975 年被免职干部的职务等一系列非法决定,讨论、研究福清如何开展“反击”问题 。由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不得人心,它既违背事理,又违背民意,从一开始就受到绝大部分干部的抵制,至 8 月 14 日,延续近 4 个月,“全委会”没有开成。全县各机关再度陷入混乱状态。在不得人心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严重干扰破坏下,福清县国民经济遭受了重大的损失。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和领导小组被撤散,20 万农建大军被冲垮,国营工厂有的停产,有的半停产,全县毁坏山林 3 万多亩。1976 年国营工业总产值减少 230 万元,粮食减产 2.2 万吨,水产品减产 315 吨,财政亏空 110 多万元,粮食征购只完成任务51%,社员收入减少,口粮下降 。
五、江青集团覆灭,“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6 年 1 月 8 日,周恩来总理逝世,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无限悲痛,自发地以各种形式开展悼念活动。9 月 9 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全县人民又一次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县城和各公社有组织地隆重集会,开展悼念活动。在党和国家处于危难的时候,福清广大干部、群众对于失去国家主要领导人的极度痛苦的心情以及如何才能摆脱灾难、争取国家光明前途的无比忧愤的心情,统统寄托在悼念活动之中。1976 年 10 月 6 日,党中央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10 月 13-14 日,福清县分别召开全县党员科、局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打招呼会议精神。人们得知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的消息,兴高采烈,奔走相告。14 日下午,在县城举行盛大集会游行,游行队伍高举标语牌,高呼口号,庆祝这一历史性胜利。县委领导在会上宣布撤消民兵指挥部和武斗专业队,撤除武斗据点、关卡,长达 10 年的“文化大革命”动乱到此结束。随即在全县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体系罪行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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