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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南江滨路天宝陂-观音埔大桥段路灯工程

地瓜君 发表于 2018-10-16 03: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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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FJGJZ-[2016]031号
  开标时间:2016-11-1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JZ-[2016]0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南江滨路(天宝陂-观音埔大桥段)路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3】1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宏路、龙江街道,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清市南江滨路(天宝陂-观音埔大桥)路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20377元,K值取12%,发包价为人民币54404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南江滨路(天宝陂-观音埔大桥)路灯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照明及送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620377元,K值取12%:发包价:为人民币54404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单位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福清市南江滨路(天宝陂-观音埔大桥段)路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FJGJZ-[2016]031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五楼
  电话:0591-85153786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158号永兴洋房6#三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件:466832494@qq.com
  电话:0591-87336165传真:0591-87336175;
  联系人:郑工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原标题:福清市南江滨路(天宝陂-观音埔大桥段)路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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