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ydzh 发表于 2022-11-1 16:30:13

福建省正坤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轮胎循环产业园环境影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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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项目建设背景福建省正坤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66万元在福清市新厝镇出口加工区建设轮胎循环产业园,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2]A060286号。二、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福建省正坤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轮胎循环产业园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新厝镇出口加工区建设单位:福建省正坤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规模:租赁浙江通飞野马飞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房面积8253.54平方米,年加工翻新轮胎10万条、年破碎废旧轮胎5.576万吨。引进胎面预硫化轮胎翻新生产线,购置安装全自动轮胎打磨机、胎面自动贴合机等相关附属设备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主要建筑物面积:8253.54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年加工翻新轮胎10万条、年破碎废旧轮胎5.576万吨。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福建省正坤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总联系电话:15880085578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0591-83511188电子邮箱:469714752@qq.com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SKMNcKOW_5DpeFFrg265A 提取码:l7g6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电话反馈意见;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八、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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