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2008 发表于 2021-7-29 08:42:20

金属铝件打磨抛光加工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金属制品行业中,若生产过程仅涉及分割、焊接、组装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br>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br> 不是仅涉及分割、焊接、组装的,而是铝件打磨,抛光,药水清洗铝件等.打磨抛光会产生大量的金属粉尘.是否要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br><br>事件地点:城降苏亮制品厂(新五金厂)福清市324国道文武建材西20米品匠玉石有限公司(内))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1-7-29 10:01:19

编号***************关于“福清市宏路城降苏亮制品厂环评情况”的咨询件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反馈如下:经我局现场查勘,您反映的宏路城降苏亮制品厂为太城农场内福清市磊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件机加工、打磨。<br>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相关要求,磊诚公司进行的铝件机加工无需经过我局审批。<br>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相关要求,磊诚公司进行的打磨工序无需经过我局审批。<br>同时根据表格中“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10吨以下的除外”相关表述,磊诚公司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到含VOCs涂料,符合其使用量低于10吨的要求,无需审批要求。<br>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nbsp于&nbsp2021-07-28 19:09&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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