铨贵仝a 发表于 2021-6-16 18:08:54

关于阳台上的栏杆的拆分问题

2019年政府出台过关于阳台栏杆的管理文件,但是最近从别的业主那边听到,同一时期的其他的房地产商的小区内阳台栏杆可以拆掉,中庚香澜这边不让拆。<br>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br>第一,关于批复栏杆是否可以拆的文件是哪个部分负责的;第二,如果是政府一起批复的话,为什么有的小区可以有的小区不行;第三,中庚香澜当初好多业主签字过的阳台装修文件是否到了政府审批部门,还是直接被阳下街道街道办拦下,根本没有提交过政府;第四,关于阳台如果损坏责任归属问题,如果是由业主承担,那希望物业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给出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以及产品服役性能报告,明确产品的使用年限以及后续如何维护措施,如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事故,不应该由业主承担。<br><br>事件地点:阳下街道中庚香澜小区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1-6-16 19:42:34

市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回复如下:《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若干措施》(融委办发明电〔2020〕14号)中对住宅小区的装修情况有进行明确规定,《融治违〔2020〕2号》文件中根据《融委办发明电〔2020〕14号》拟定了《福清市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居民在申请套房装修时与物业方及装修公司需签订的该管理协议里也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是可行或禁止的,若居民有疑义,可先至物业公司进行咨询了解。<br>福清市人民政府阳下街道办事处&nbsp于&nbsp2021-06-16 17:35&nbsp回复市民朋友,你好!关于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关于栏杆拆分问题,根据《福清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及违建查处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改阳台护栏(含原有材料形状、尺寸、颜色),《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栏杆拆除涉及小区外立面变更,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br>二、关于小区阳台封包方案,业主如需封包阳台,建议业主根据小区《装修协议》及《封包阳台承诺书》对阳台封包进行统一施工,具体封包方案可至物业处查看。<br>三、关于阳台质量问题,小区物业表示阳台及栏杆均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验收,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可要求建设单位给予修复。<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bsp于&nbsp2021-06-16 17:40&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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