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8800668 发表于 2020-4-3 13:56:58

福清江镜将建设配电中心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镜配电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申请江镜配电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江镜镇,面积2741平方米(合4.1115亩)的存量建设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江镜配电中心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28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江镜将建设配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