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20-2-29 09:44:19

福清市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的四条措施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商业消费造成的不利影响,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的四条措施:一、鼓励开展网络交易鼓励传统商贸服务业零售企业在自营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互联网+”业务,对2020年上半年单季网络交易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补助:
(一)对单季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二)对单季网络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00万元、600万元、2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三)对单季在网络上交易的非实物商品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600万元、2000万元的在线教育、文化、娱乐休闲、人力资源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四)对2月1日至6月30日,线上销售收入累计达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3万、5万奖励(已享受商贸补贴政策的,不再予以配套补助)。二、引导餐饮企业调整经营模式限上餐饮企业要推广网上订餐服务,对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2020年上半年单季网络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给予网络销售额2%的奖励,最高奖励100万。三、扶持本地末端物流配送2020年1-6月,对服务本地电商平台(网店、自营APP)的末端物流配送企业单季日均网上订单数达到3000、5000、1万、3万、5万笔以上的,按季度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直营配送的电商企业单季日均网上订单数达到5000、1万、3万、5万以上的,按季度分别给予5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四、激发市场消费潜力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恢复市场内生动力。对2020年1-6月单季“社零”总额(含住宿餐饮)与去年同期持平的给予1万元奖励,单季同比每增长300万元的再给予1万奖励,每季度同一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批发企业单季批发销售额与去年同期持平的给予5000元奖励,单季同比每增长5000万元的再给予5000元奖励,每季度同一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大雄 发表于 2020-3-7 22:36:28

网络交易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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