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q782 发表于 2020-2-21 22:33:12

福清市阳下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物流中心项目用地获批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阳下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阳下供销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申请福清市阳下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文悉。在2019年12月23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你单位竞得位于阳下街道北林村,面积3125平方米(合4.6875亩)的2019工业挂-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工业仓储)。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作为福清市阳下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物流中心项目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上述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土地使用有关要求并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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