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猪 发表于 2020-2-14 00:21:18

请求归还1956年公私合营私有财产

根据1980年中央政府批转六部委,在《原资产阶级工商者中间区别出来的劳动者》规定中,应当得到解决的对象,但是该落实政策的,却没有给予落实。<br>现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中央规定,给予落实归还1956年公私合营的私有财产。<br><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后埔街7号[位置]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0-2-14 01:43:32

你好,FZ20021000564诉求件收悉,经了解由于该问题时间久远,无相应档案可查询。<br>反映人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如其在该公私合营中的财产是什么、当时合营是怎样的规定等相关材料,因此对于反映人提出的归还财产问题,我们无据可依,无法进一步落实,建议你咨询相关法律法规。<br>谢谢!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nbsp于&nbsp2020-02-12 10:17&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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