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余 发表于 2020-1-17 18:37:49

福清市佳宏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铸造用砂3.5万吨 建设项...


福清市佳宏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铸造用砂3.5万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我公司委托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福清市佳宏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铸造用砂3.5万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项目名称:福清市佳宏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铸造用砂3.5万吨
建设单位:福清市佳宏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横坑村福清龙日腾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360万元
建设内容:租赁福清龙日腾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
建设规模:年产铸造用砂3.5万吨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及施工现场人员生活污水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短暂的影响;运营过程中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固废及员工垃圾、设备营运噪声和振动除杂工序、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以上是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产生外排的生产废水,只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气经过采取相关废气处理措施之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项)的排放标准,燃液化气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废气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生产车间的设备运转。根据预测分析,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全厂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 报告表简本公示
本报告表编制完成后,同时制作了环评报告表简本。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⑵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清市佳宏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横坑村
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13599955967
评价单位名称: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6-3849975


福清市佳宏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2020年1月17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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