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村民申请建房,哪些不被批准?
为规范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日前,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建房审批方面
村民建房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改建或扩建住宅的;
(二)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
(三)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异地新建的;
(四)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五)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六)向中心村或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
(七)村民自愿无偿退出全部旧宅基地的;
(八)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经批准回原村庄定居的港、澳、台胞和华侨需要建设住宅的,参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村民建房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现有宅基地面积虽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但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的;
(二)分户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超过60㎡的;
(三)年龄未满18周岁的;
(四)不符合镇(街)、村庄规划和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五)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者以其他形式流转宅基地的;
(六)现有宅基地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七)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
我们村庄好几户人家靠街道里一个村建办工作人员关系照样盖
最重要一条:有关系就可以
:lol
linsunmi 发表于 2019-11-28 18:45
最重要一条:有关系就可以
你太诚实了,净说大实话
linsunmi 发表于 2019-11-28 18:45
最重要一条:有关系就可以
你说出了真相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