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saqwer 发表于 2019-11-18 16:34:18

《福清市南岭镇大山村食菜厝村保护发展规划》的公示

关于《福清市南岭镇大山村食菜厝村保护发展规划(2015-2030)》的公示《福清市南岭镇大山村食菜厝村保护发展规划(2015-2030)》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的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福清侨乡报》,网址http://www.fqghj.net。公示时间自 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其他书面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来函邮寄地址:福清市南岭镇埔南街33号,邮政编码:350313,联系电话:0591-85581001。  福清市南岭镇大山村食菜厝村保护发展规划(2015-2030)重点阐述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位于福清市南岭镇大山村,规划红线面积约37.26公顷。
二、总体布局本次规划形成“一环、三片、多点”的布局结构。其中:“一环”——为古村四周山体所形成的绿色生态链。“三片”——以十扇厝古堡为核心保护范围的食菜厝历史风貌区、以旅游设施配套的服务中心区域及大山新村居住区;大山其它自然村形成的村庄风貌区。“多点”——指为充分展示和保护食菜厝历史风貌,而重点整治塑造的各历史文化景观节点,及为展示新区面貌而建设的景观节点。
三、保护范围
(1)核心保护范围以食菜厝盆地为核心,包括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以及构成村落风貌完整性的必要农田用地,总用地面积11.98公顷。(2)建设控制地带本规划将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与文化遗产保护、可能的旅游发展及新村建设的目标相结合予以统筹考虑。具体范围为:东至七社林场,南至单斜埔自然村,北至大姆山草场,西至下底楼自然村包括大山新区及其周围用地,总用地面积37.26公顷。(3)环境协调区规划通过景观视线分析,确定古村落与周围群山之间的视线范围划定环境协调区,总用地面积131.7公顷。
四、建筑高度控制(1)核心保护范围(1)凡文物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要确保其自身的高度维持原高,其周边建筑控制在1层以内,檐口高度不超6.5米。(2)控制整个核心保护范围内部其他建筑高度,高度控制在2层以内,2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6.6米以下。(2)建设控制地带(1)大山新区“一户一宅”建筑高度控制在3层以内,3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9.6米以下;公共建筑高度控制在1层以内,建筑檐口高度控制4.5米以下。(2)建设控制地带内其它建设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3层以内,3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9.6米以下。
五、近期保护内容(1)按规划要求严格控制食菜厝古村内的各类建设活动,不得继续进行破坏古村落历史环境、风貌及建筑的活动。(2)严格控制建筑的使用功能,禁止进行可能危及文物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使用活动。(3)对古村落内危旧的文物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尽快做好加固维修工作,避免自然灾害时坍塌事故的发生。(4)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增设公厕、果壳箱、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配备保洁人员。(5)对文物单位和历史建筑,按规划要求进行修缮,使之得到有效保护与利用。(6)重点整治十扇厝地段的环境,拆除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新建筑、搭建建筑,通过整理环境、修复传统建筑,恢复历史风貌。(7)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更换老化的电线、增设化粪池、通讯设施,改善整体环境。在传统建筑室内设置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对传统建筑与建筑材料进行防火技术处理,消除火灾隐患。(8)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及配套停车场,建立解说标识系统,初步构建古村旅游线路,逐步开展文化游、生态游等旅游项目,将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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