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8800668 发表于 2019-11-8 16:29:26

龙田镇山利村、一都镇东山村保护规划出炉!将打造成……

近日,福清市智慧城市规划网上相继公示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龙田镇山利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以及《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保护规划(2019-2035)》,未来,福清市龙田镇山利村及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都将打造成为具有各自特色的历史文化名村。下面就一起来关注一下这两大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
福清市龙田镇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龙田镇山利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的公示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龙田镇山利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是山利村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的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福清侨乡报》,网址http://www.fqghj.net。公示时间自 2019年11月8日至 2019年12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其他书面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来函邮寄地址::福清市龙田镇龙庭路1号,邮政编码:350315,联系电话:0591-85771014。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龙田镇山利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重点阐述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为山利村的村域范围,总面积约 58.32 公顷(874.80亩)。


二、价值综合评价
(1)明代民族英雄戚继光抗倭的纪念地;(2)闽东海岛地区传统民居群的活标本。

三、保护重点

本规划将保护重点概括为:“一片、多点”。
“一片”: 指山利古村历史文化遗产集中区,因山利古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便于集中保护;
“多点”: 指山利古村历史文化遗产集中区之外需要重点保护的各类自然与文化遗产分布点。

四、保护范围

(1)核心保护范围以山利自然村的古村区为基础划定,具体范围:东至渔巷路、南至东风路、西至卫生所路、北至村界,总用地面积2.89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以山利自然村为基础划定,具体范围:东至和谐路、南至东风路、西至过境公路、北至村界,总用地面积5.42公顷。
(3)环境协调区以山利行政村为基础划定,具体范围:东至海岸线、南至厝场村、西至东营滩涂、北至茶腰村,总用地面积50.00公顷。


五、建筑高度控制

(1)核心保护范围所有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建筑檐口不宜超过7米。(2)建设控制地带临近核心区的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建筑檐口不宜超过7米;其他区域的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檐口不宜超过10米。(3)环境协调区公共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建筑檐口不宜超过15米;其他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檐口不宜超过10米。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在村庄综合服务中心内增设“非遗”保护中心,用于保护和开发山利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结合传统建筑修缮,可适当开辟一些小型展示馆,用于介绍山利村及东壁岛的历史和人文等。(3)加强对文化空间自身及其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宣传,扩大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七、展示利用规划

规划组织以传统建筑、各类文化场馆、民俗文化活动等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古村展示线路,以田园风光、自然海岸线(沙滩、礁石、滩涂)等自然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村外展示线路,形成内外有别,相互补充,井然有序的展示利用格局。


八、道路交通规划

(1)步行道路古村内的传统街巷按传统街巷保护要求进行严格保护,重点维持现有街巷的走向与宽度,保持原有空间尺度,逐步恢复传统路面或石板路。村外设计的步道建议采用条石路面或其他具有乡土风格的材料,平均宽度控制1-2米。
(2)限行道路规划将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原机车道调整为限行道路,禁止外来车辆通行。限行道路以满足消防车通行为前提,做局部改造,路面形式建议采用传统路面或石板路。
(3)机动车道规划形成“自由式+环路”的机动车道路网结构。道路等级分为村庄干路和支路,其中干路的道路红线按6-7米控制,支路按4-5 米控制,支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错车道。


九、近期保护规划

(1)严格控制古村的各类建设活动,不得继续进行破坏古村历史环境、风貌及建筑的活动。(2)对古村内危旧的传统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尽快做好加固维修工作,避免自然灾害时坍塌事故的发生。(3)重点整治古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拆除临搭建筑,通过整理环境、修复建筑,逐步恢复历史风貌。(4)启动新村建设,安置因保护迁出古村的农户,妥善解决遗产保护与村民生活的矛盾。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2019年11月7日

福清市一都镇《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保护规划(2019-2035)》的公示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保护规划(2019-2035)》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的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福清侨乡报》,网址http://www.fqghj.net。公示时间自 2019年11月8日至 2019年12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其他书面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来函邮寄地址:福清市一都镇一都街7号,邮政编码:350306,联系电话:0591-85301324。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保护规划(2019-2035)》重点阐述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位于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规划红线面积约267.25公顷。


二、性质定位
以古村落为载体,传承方言盘诗、彩带、竹编、传统茶油工艺等非物质文化,融入民俗风情——上元习俗,将东山村打造成宜居兼具旅游休闲、观光、农事体验、传统文化体验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三、用地规模
规划区村庄建设面积21公顷,由村庄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构成。


四、规划布局
(1)村庄住宅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和混合式住宅用地。规划保留现有的住宅用地和混合式住宅用地,并将部分住宅用地转换为混合式住宅用地,于村委会西面新建新村。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1.6h㎡,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55.24%,人均建设用地面积50.76㎡/人。混合式住宅用地包括沿国道534两侧布置的便民超市、农家乐老何驴友驿站及下寨农家乐,用地面积0.87h㎡,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4.14%,人均建设用地面积3.81㎡/人。

(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村庄公共场地。规划保留原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并于基督教西侧新建传统村落研究中心,完善村落功能结构,满足村落生产生活的需求,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36h㎡,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6.48%,人均建设用地面积5.95㎡/人。村庄公共场地用地面积0.28h㎡,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33%,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3㎡/人。

(3)村庄产业用地包括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村庄生产仓储用地。规划对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原民居建筑转换为商业建筑,并于东关寨西面新建一座旅游服务中心,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36h㎡,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71%,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57㎡/人。


(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包括村庄道路用地、村庄交通设施用地、村庄公用设施用地。规划保留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对村庄支路、巷路进行局部拓宽。村庄道路用地用地面积6.09h㎡,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9%,人均建设用地面积26.65㎡/人。原有停车场改作旅游服务中心,规划于旅游服务中心南面新建一处停车场,用地面积为0.4h㎡;保留原有的6座公共厕所,分别位于小学西南面、老何驴友驿站东面、三宝庄入口处、东关寨北面、下寨南面、兰氏祖厝门前,用地面积0.04h㎡。
一都镇人民政府2019年11月8日
来源:福清市智慧城市规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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