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 发表于 2019-9-10 09:03:18

江阴港城经济区纬21路(324国道至经10路)道路工程获批

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纬21路(324国道至经10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清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福清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纬21路(324国道至经10路)道路工程立项申请的报告》(榕江司〔2019〕28号)、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纬21路(324国道至经10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位于新厝镇双屿村、界下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用地面积32.11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位于324国道,终点至经10路,道路全长799.46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30千米/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设置涵洞1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396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34.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63.65万元,基本预备费664.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建设单位应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发生。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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