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求我的四套房子都加上她的名字,合理吗?
我是一名离异的福清80后,在福清有两套住宅,两套公寓,合计八位数身家。前段时间,我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名外省的同样是离异的80后女子。现在,两人相处得还算可以,但女方明确表示她不要一分钱彩礼金,但我需要在四套物业上全部加其名字并且进行赠予的公证,理由是我让前妻净身出了户,她不想重蹈我前妻的覆辙。女方的言论表面看义正言辞,实际上却忽略了我和老婆离异的重要原因是前妻有太多男闺蜜,错不在我。但是,我口才不是很好,我该怎么说服现在的这名女朋友打消她的要我四套物业加其名字的念头呢?恳请福清网友帮帮忙。
感觉加一套能接受,4套都加上,感觉。。。。 我也觉得能加一套。。四套都加说实话你还怕她刚结婚就要离婚,骗财产呢。。想清楚吧。。。我觉得上来就谈钱的女人还是要慎重 你4套房子怎么赚的? 还是脑袋生锈了?这种女的赶紧的,有多远滚多远。 小哥哥该去多认识有些女性,去了解女性的想法和说法 四套那是过分了,还写明赠予一套倒还可以考虑下
加一套合理点 全部就过分了 生个娃,以后写在娃上。 不如直接送她一套,婚后和谐,白头到老,房子还是在你们家。万一又离婚,她有个安身处,你也就少了一套房子。不然遇上万一(人心难测),你会损失更多。 不如直接换个人谈恋爱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