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韶街(环城路-洪智路)将动建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韶街(环城路-洪智路)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融城投〔2019〕666号文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8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8〕1177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阳下街道,面积为5355平方米(合8.0325亩)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福韶街(环城路-洪智路)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东田村会被规划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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