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 发表于 2019-7-8 17:54:21

龙江中下游(南门桥至出海口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批复.

关于福清市龙江中下游(南门桥至出海口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清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福清市龙江中下游(南门桥至出海口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福清市龙江中下游(南门桥至出海口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32号、福州市水利局文件(榕水利〔2019〕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改善龙江下游水体水质的需要,缓解河道底泥污染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潮水上溯能力,改善城市水环境,对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龙江下游玉融大桥至元载大桥段河道。  三、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位于玉融大桥,终点至元载大桥,对龙江河道主河槽及邻近滩地进行清淤挖深,清淤总长度16220米,设计清淤底高程0.5米~-3米,设计清淤底宽30米~130米,清淤总量196万立方米。  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对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8768.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43.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38.7万元;基本预备费2487.1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建设单位应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发生。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根据此批复文件认真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在完成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后,再行报批。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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