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福清联合研究院配套道路工程相关批复
关于清华大学福清联合研究院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清华大学福清联合研究院配套道路工程的立项申请表》、海南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华大学福清联合研究院项目配套规划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文件(融政综〔2018〕4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龙江街道,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用地面积15.29亩 。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位于东南大道东侧,终点至飞霞路交叉口,全长278.16米,道路红线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及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消防栓设置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218.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31.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22.54万元,基本预备费164.3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建设单位应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发生。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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