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梦龙物流园区仓储货物中转量10万吨项目建设用地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梦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年仓储货物中转量10万吨项目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建梦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福建梦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年仓储货物中转量10万吨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在2018年12月24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你公司竞得位于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城头镇),总面积27247平方米(合40.8705亩)的2018工业挂-2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工业仓储)。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作为福建梦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年仓储货物中转量10万吨项目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 上述出让建设用地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土地使用有关要求并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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