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对农村危房项目审核和验收管理的...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北岸开发区山亭镇违规审批和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事项: 一、严禁超面积改造 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责任制,严格审核把关拆除重建的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拆除重建后的农房,1至2人户上限控制在60-75平方米以内;3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并不得超出《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每户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避免农户过度举债。 二、排查整改问题,做好培训工作 要高度重视信访线索问题的核查处理,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 保障“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方案。我市将于近期组织各乡镇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人员和村两委干部轮训,强化我市农房安全管控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农房建设安全意识,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轮训任务,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 三、畅通申诉渠道 各镇(街)要畅通基层干部群众申诉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门户网站受理群众信访和举报件。公布信访接待日,并以公开接访、入户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群众期待,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北岸开发区山亭镇违规审批和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情况的通报》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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