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16 15:08:31

福清县金融志:附录(一)

附录(一)大事记
(1)1949年8月下旬,福清县军管会派冯凡等4人接收国民党 政府的“福建省银行福清办事处”,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县支行” 于10月1日正式成立。
(2)1950年7月,本县在海口镇七社村,破获伪造人民币要犯陈世辉郑用枝二人,经法院判处死刑,并没收其印刷机器及药械等。
(3)1951年秋,破获本县郑X X从白大敌占岛运回假人民币千余万元(旧币),经人民法院判刑,并没收其假票。
(4)1953年4月,本省第一个信用合作社,在本县渔溪区双垱村成立。
(5)1953年开始清理建国前存款,依照华东区人民银行颁布的物值币值指数折算,本县共清偿解放前存款22万多元。
(6)1954年夏,银行警卫蔡邦富盗窃管库员钥匙后,偷开库门,盗去库款2500元,经一年多侦破后,给判徒刑,并追回大部份赃款。
(7)1957年,银行体制下放,全县6个营业所与粮站等合并为 各公社财粮科。
(8)1961年,全面清理1960年以前积欠而无力偿还的农贷款, 层报上级后于1971年给予豁免,全县豁免数在600万元以上。
(9)1964年,成立县农业银行,在主要集镇成立农行营业所和 人民银行办事处。组织上只一套人马,在单位门口挂两个牌子。1965年9月又撤销。
(10)由于银行业务扩展,车准在小桥街建人民银行新行址。 1964年落成,迁入办公,原在后埔街的旧行址,改为城关营业所。
(11)1965年精简机构,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再度合并。
(12)1968年人民银行设革命委员会,派郑博(军代表)为主任,1973年撤销。
(13)1979年,县建设银行升格,并在南门兜另建行址,独立营业。
(14)1980年,再度恢复县农业银行,因业务扩展,必要增员增址,人民银行在南门兜新建营业大楼一幢,小桥街行址拨一部份交农业银行使用,人民银行与县保险公司迁入南门兜新址合署办公。
(15)1980年初,长乐县歹徒陈长兴等流窜本县。伪言五分硬分币含有某种矿质,可供制造飞机某种重要另件,他以每枚从3角到6角高价大量收购,引动群众抢购硬分币,造成市场上分币不足,商店有以果糖或自来火找另,也有以牛皮纸自行印制分票以维持营业。(福州市内交通车上即使用此项分币)。1981年,从外省调进大量硬分币,紧张始得缓和。
(16)县农业银行于1982年10月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1986 年4月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17)1984年8月,召开信用社全县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县信 用合作联社,1987年秋,召开第二次全县社员代表大会,并选出新任理监事主席等。
(18)从1980—1985年,县保险公司,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 相继从县人民银行内分出来。各自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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