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15 11:31:15

福清县金融志:第三章工商信贷/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工商信贷

第二节建国初期的工商信贷

这一阶段的工商信贷,包括1949-1951年的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 1952--1961年)的第一、第二两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时期。其中: 1950年到1951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信贷配合各项财经政策,取得很大成绩,物值币值税定。从1952到1956年,国民经济逐步增长,原系私营工商业占优势,变为国营及合营,集体工商业占优势,财政有结余,币值极稳定,有利于工商农业的发展,在第2个国民发展五年计划的开始初年,( 1957年),仍沿着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的基础上迈进,但自1958年大跃进、公社化等偏左政策的引导下,造成1959-1960年国民经济的后退与萎缩,兹分述于下:(一)建国初期,国民经济初步恢复,工商业以私营为主,民族工商业占大面积,国营经济只有初步基础,例如,1951年在城关后埔街成立第一个贸易公司(设在现新华书店门市部内),又在官驿巷成立城关第一个供销合作社,供售一些布尺、粮食、日用品什货等,个体经济如汪洋大海一样遍布全县,银行资金也不充浴,但对国营工商业的流动资金则采取充分供应的政策,支持国营工商业的发展。对私营工商业,也给以支持,但限于购销土特产和人民日用生活必需品,以稳定市场为目的,重点支持花生油、蛏于、纱布、煤油、糖类以及农用化肥、铁器等。私营工商业请贷,应列明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总价等报请核贷,银行根据情况贷给总价的20- -30%流动资金,也有采取商品抵押贷款,对私进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贯彻。(二) 1952--1953年,银行配合有关有关部门,在城关、龙田、渔溪等集镇举办物资交流会,银行先后货出十多万元,支持公私营工商企业,作为采购资金,以促进城乡物资交流。1953年国营和集体工商业逐步发展。三月份,县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业务逐渐扩大,各乡镇下设十个基层社,国营百货公司也在扩大经营范围,9月份银行存款增至299万元,放款增至160万元,存大于放,其中:对私放款仅2万多元,1950年银行对私放款占三分之二,而到1954年对私放款只占五十分之一,在比例上,国营及合作经济已占绝对优势。(三)1956年对工商业放款规定了比例:国营占20.7%,合作占24.4%,公私合营占22%,私营占33%,使放款的掌握,有了标准。在第一个五年计划里,银行工商信贷工作,根据国民经济以计划信贷为主,实行统购统销,包购包销,使贷款促进以计划管理为主,学习苏联的一套机械繁杂的信贷政策和办法,贷款计算手续复杂,到1958年,便废止不用了。(四)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改为公私合营,个体手工业及小商贩,则参加合作小组或合作社,(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所有制变更了,工商信贷的内容也跟着变动,把资金集中于支持国营企业和对私改造方面,这时银行对个体工商业户,采取不贷政策。(五) 1958- 1960年的大跃进年代里,发生了企业单纯盲目求产值、扩大购销,有的弄虚作假,不顾效益,造成亏本浪费。单就炼铁即亏损三十多万元,食堂化、公社化等糜耗的人力物力,更无法统计,造成经济万分困难,工商信贷也受到影响,不适当地提出“三,三给”的口号,就是”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给,那里要,那里给要要多少,给多少”因而过多地投放货币,当时物资奇缺。币值大幅度下降。工商信贷业务,在数字上是突破计划,有所增加,实际上却减少了:且有浪费现象,例如: 1958年商业用的流动资金502万元,比1957年增加了270万元,而库存商品只增66万元,其中浪费资金达二百多万元,商业部门兼办副业产品基地等,(如养猪等)统统亏损了,单指商业投资东张水库副业生产一项,便亏本26万多元,在1965年由县财政拔款补助,其他各镇的投资数,尚不计在内。1959年银行支持工商信贷达千万元,放大于存有202万元,支持大跃进需要的流动资金,而效果反见减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县金融志:第三章工商信贷/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工商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