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15 11:22:16

福清县金融志:第三章工商信贷/第一节 建国前的工商信贷

第三章 工商信贷第一节 建国前的工商信贷
民国20年间,本县的工商业户,资金如有不足,则向本县钱庄借款,每日所收的现金,没有存入钱庄。到民国24年,福建省银行在本县设立办事处后,其业务主要是经言本县工商业户的存、放、汇。城关的大、中小的工商业户,开户存款者达百余家。日常有往来者四、五十家,主要对象有(1)民信局向福州中国银行或汇丰银行领回侨汇,侨眷未领回的款项;(2)布业及京果业等每日市收款;(3)当时县政府财政收入缴入银行代理金库;(4)华侨未动用的余款及小商贩暂时存款。而民信局及代理金库、布业等存额占80%以上。每日存款平均余额约在四、五十万元以上,业务颇为发达。商业户在银行有存款,便可以申请贷款。贷额参考该户存款每日平均余额核贷。但也可以协商超出,觅保请贷。本县工商业户的流动资金得到银行的支持,故乐于存入。也有小商贩,其存款目的在于请求贷款,因贷款不够条件,贷不到款,便不来存了。也有开了户,等到要汇出款时,今天存入,明天汇出,目的在于利用户头,备汇款用。福建省银行福清办事处从1935~1939年,开业五年来,年年都有.盈利,每年经常有1万多元到2万多元的盈余。本县银行头寸如有不敷周转时,可向福州的省银行总行调进。抗日战争初期,法币略有贬值,银行业务也受影响,但存贷款还照常进行。到1942年,法币贬值幅度渐大,银行业务日减,因此银行.特设宴款待各商业户,恳请各户支持银行将余款存入,各商户虽有来行存款。存了数天,便汇出去了,只有报声等民信局,要等待侨眷领款时,才提取存款,所以存期较长些。1945年,福州中国银行在福清设立办事处,仿照省银行设宴邀请各商业户支持银行存款。这时法币贬值幅度更大,所以搅存效果甚微。不及半年,该行因业务清淡而停业了。而福建省银行办事处的存贷款业务虽得继续,存贷数字极巨,以币值计反而减少。银行没有呆帐,到期本息照收,实际上是亏损的,到1948年,国民党的军事、政治、经济已到总崩溃的边缘,本县省银行库存数十万元的资金,只剩下不值一文的金、银元券。各县省银行开始疏散人员,等侯结束处 理,福清的省银行,在1948年即酝酿遣散,延至1949年2月,只留一员一丁看库外,其余全部遣散,工商信贷业务同时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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