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15 10:51:56

福清县金融志:第二章货币的流通和管理/第一节 建国以前...

第二章货币的流通和管理
第一节 建国以前的货币流通

早在封建社会后期,流通货币以制钱为主,唐玄宗李隆基(公元 720年间)大量铸造。开元”通宝.即流入本县,现在社会上仍有遗存者,(见附图),对国外则用玉帛。宋代仍以制钱作本位、后钱币不够用,改以金银为主币.元、明二代因钱缺改用官钞,由予不能兑现被群众拒用,乃以银、钱并用。
清初也以钱为本位,每千钱重1.25斤值银l两.康熙年间毋铸加 大钱每千个重1.4厅、质好价廉、被民间毁铸作铜器。1727年,雍正帝下令禁止,并改为每两兑840文钱。钱价提高了,私铸炉也多了。这时对外贸易限在广州、外商向中国购买丝绸等货,要运进银两,在1840年以前,我国对外贸易连年都有出超。鸦片战争失败后,开五口通商,封建闭关自守的自然经济被破坏 了。此时外国银币流入本县,有墨西哥的鹰洋、有英国的杖番及日本的龙洋,我国改变出超为大量入超,钱700文换银元一杖、清政府于 光绪年初铸铜元当10文钱(也铸有少量当5文及当20文者)。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枯竭、首先是受帝国主义者的掠夺: (1)输入鸦片,由每年400多箱增至6万多箱;(2)大批洋货输 入,倾销到我县来;(3)清代多次战败的巨额赔款,加重了国民的 负担,尚有不平等条约关于关税等经济特权的掠夺,每年流出大量白 银,银缺价涨,铜元每100文换银1元升为200文换银1元。谷价稳定在每石600文钱,但国民纳赋则以银两计征,过去完赋每石纳600文钱,在1850年以后,本县每石改纳1200文钱,银根奇紧,人民生话, 日趋穷困。
清光绪年间,仿铸”大清龙洋”,到1914年,北洋政府所铸的 “袁头”银元流通到本县,这时已废用银锭了。另铸“民国铜元”作 辅币(见附图)。以后又有官商合办的“中国银行”纸币流通到本。 县群众极为欢迎,称为”红鸡公”(红鸡公在民间是象征吉祥与发 财,适中国银行的1 0元券系鲜艳耀眼的红色纸币)。中国银行在福州和厦门均有充分的准备金备兑,信用昭著。本县侨眷或商民向汇丰银行领款时,如要带。中国银行”钞票回县、还要倒贴3%的手续费。因为中国银行钞票不够流通,所以私商也发行直式的半手写钞票。如本县的德远、祥光及”恒和”等票号都有发行,各省则铸龙角作辅币。在我县流通的有福建省铸造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型的l1角,2角及广东银毫,问亦有清光绪龙角者。从本世纪20年代初到30年代.中期,因市面头寸过少不够流通,私商应运而起发行纸币、十多年间达百余家.小商号发行了1角、2角至5角、大商号如当铺。钱庄等则印发1元至3元。其中:本县富侨俞宏瑞与戴祥兹合发5元及10元”瑞祥”大钞,信誉同”红鸡公”,流通到福州辖各县。
未经批准自发的土票、多系准备金不足、一遇挤兑、即关门倒闭,受害最严重者为广大农民。他们整年辛勤劳动,余些粮食,换几元土票,常在一夜之间成为废纸,欲哭无泪,莫奈伊何。
本县倒闭的票号,最大者为“恒和”号(已详第一章第二节);次为海口镇的仁记号(系星桥人陈国妹在里美开设豆腐店兼发票),被倒额在万元以上;城关横街尾的资源票号,倒闭时群众拥入店内抢取商品,架上的罐头,有的装水,有的空罐,真令人啼笑皆非。兹将本县从1920 -1935年间,各乡镇发行的土票,择要列下:城关有:瑞祥、德远、光远,祥光、福同、恒和,义记、资源、捷大、公大、庆雅珍,瑞春,源和顺兴、协兴等,其中有当店兼发行土票者,也有钱庄或布店、什货店兼发行土票者。龙田镇有:万春、泰兴、合兴、万源、协兴、瑞源等.高山镇有:福康、兴祥、益康、同益、积余、永春等。
海口镇有:广义、公诚、福同春、仁记建远、裕光、同春、三达、福庆、资信、新平等。
东张镇有:融东、宏远、森兴、丰美、先通、源隆、永宁等.渔溪镇有:公美、胜发、协泰、仁记等。
上迳乡有:兴记、兴盛、泉源、三和新泰等。江镜乡有:华盛、标元、连祥、云春、孟康、万顺等.了 尚有北、南西亭等乡土票号等。1932年,国民党铸有小头银元(即系孙中山头像)及小银角流遁到本县.1935年,国民党实行法币政策、取缔私商票号,除原有的“中国银行”加入法币行列并扩大发行外。尚有“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前身系闽、粤、淅、赣的四省农民银行)及“交通银行”等纸币于1934年流通到本县,所发行的纸币,统称为不兑现的法定货币(简称“法币”),却也不会倒闭,群众乐于使用。
1937年,民国政府铸国民党旗的铜元作辅币,规定以100枚换法币1元。(清代及民国初年的铜元则要200枚以上换法币1元).各银行发行法币面额为1角、2角、5角、1元、5元10元六种。但是好景不长,1937年抗日战争打响了,国家应付庞大的战费,导致通货膨胀。到1939年,物价已上升二倍多。幸有大额侨汇(华侨捐款支援抗战占全部战费三分之一),国内人民出力出钱,所以在8年抗战的岁月里,人民还能忍受通货贬值之苦,共御大敌。1935年,国民党福建省政府创办省银行后,在本县发行“福建省银行”1角、2角、5角等纸币、与中、中、交、农四行的法币同样流通。
货币贬值与物价指数上升是反比例的。这一阶段的物值和币值是: 1936年白米100市斤值法币6元,1939年增至20元,到1942年2月为160元,1943年2月为580元,1945年终升为1300元,为抗战初期的200多倍。
1944年,因法币贬值,头寸不敢发放,国民党以库存的关金券抵用(库存有4亿元关金券、抵80亿元法币),但民间习惯用黄金、白银、米谷等作为通货,关金券流入本县的为数有限。这时,法币发行又增加千元、5千元到1946年,又增发万元及5万元面额的法币。
由于国民党右派发动反人民内战,横征暴敛,物价飞涨,法币迅速贬值,人民纷纷拒用。到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宣布发行金圆券,声称只发行20亿元,面额有林森头像的5元与蒋介石头像10元二种,有严密的监督和审核、有充分的金准备,每元金圆券换法币300万元,并规定黄金每两兑金圆券200元,与银元对比为2.4: 1,与美金对比为4:1(余类推).凡存有金银外币,均应向银行兑换,不 1得在市上流通,违者以妨害“勘乱”论罪,法币限在1948年11月底兑清,逾期不能兑换。但本县群众,只将手头现有法币到银行兑换无多 一的金圆券,并无以金银向银行兑换金圆券,佥银、仍巧妙地在市上流通。民间交易,大笔者带金、带银(例如到福州采购大批货物者),小则带米谷一小袋、向市场买肉、鱼、菜类及日用品等。
1949年4月,福建省银行通知福清办事处,员工工资照金圆券360倍发放,员工持券买不到东西,又通知改发库存的白银,到1949年7月,不及一年,金圆券已贬值到500元换银元1元,即等于6.25 亿元法币,才能换银元1元,即比前10个月下降了200多倍,国民党 宣称金圆券不再贬值,已彻底破产了。 1949年春,蒋介石下野,李宗仁代总统无力扭转乾坤、同年五月,见金圆券已不能流通,乃改发银元券,声称有足够的银准备,但我县尚未见到有银元券流通。福建省银行福清办事处发给员工工资买不到生活用品,又改以银元发放:他们向私商揽汇,以汇票换得私商 的银元发放工资,私商提汇票到福州的省银行支取银元,这样维持到解放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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