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15 10:27:33

福清县金融志:第一章金融业沿革/第四节 建国前官办的金...

第四节建国前官办的金融机构
1935年、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币制时,福建省政府于10月15日成 狮 立福建省银行,并于1936年5月1 5日在福清城关官井兜设立办事处。 经营储蓄存款,放款、贴现及代理财政金库等业务。1940年又在渔溪侨区设有分理处。这时中央储蓄会也在城关产塘街设分会,由薛某担任会长、邮政局也兼办邮政储金业务,吸收社会上闲散资金。
1941年4月,日寇侵入福清"省银行福清办事处”迁避永安,停业半年,是秋日寇退出,才移回福清,1944午9月,日寇二度侵 融,该行又迁到莆田,日寇退出后,复移回福清。
1945年初,福州中国银行认为福清系重点侨乡,在城关后埔街设 立办事处,专办侨汇业务,由于法币贬值、侨汇不通,业务清淡,于 嗣年6月2 3日停业,行址移给。中国农民银行福清办事处”使用。农 行业务主要是农村生产合作放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指导与放款,有 时也贷放化肥、豆饼、种子等。
农民银行的放款、根据各乡保的生产合作社或信用合作社的申 请,政府交县合作指导员办事处审核后移“农民银行”核贷。由于法 币贬值,虽有计还利息,无补于事,农民银行亏损极多,只办了二年多,于1948年春,便停业了。
民国25年,(即1 936年),民国政府实行合作化运动,除已在各乡保普遍成立生产合作社外,又在各保发动组织信用合作社。福清县 各乡镇成立的有里美、墩头,柏渡、牛宅、星桥,斗垣、五龙,城 头,大厝,后俸,海口,龙左.龙右,港头,江镜,玉桂、玉搭、陈厝、岸兜、三山、高山、东瀚.沙埔、渔溪、梧罔,上迳,东张远及 姐阴等乡保。全县设立保信用合作社共116个。
当时合作社组织,每社有社员40一100人。社员自愿结合,他们顾虑贫苦农民还不起贷款,会被株累、所以不肯接纳贫农入社。社员入社每人缴股金2元,入社费1角,选出理监事主席、经理、司库各1人为社干,造列社干、理监事,社员名册各4份,分送县,省合作管理机构核转省农民银行存备,入社费及股金也同时上缴,即可申请贷款。核贷要层层负责,并由银行派人监放。连年有贷有还,有时贷、 给种子、肥料等实物或折价,还本时加月息7厘。但没有向社员吸收存款或筹措信贷资金来放贷。
县农民银行于1948年停业后,县合作指导员办事处仍代“省农民银行”贷放种子等实物,还本仍以实物计算,直至1949年8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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