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4 09:14:47

福清城乡建设志:建筑业第三节建筑管理—安全优质

三、安全优质


1985年初,福清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制订了《福清县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建立了管理制度,使施工单位有章可循。1986年1月,县建设局还成立文明安全监察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材料检测站,分别配备了站长和安全员、质量检测员。对施工企业,施工队伍和建筑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和检测,使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1986年,县第一建筑公司全年无重大事故。1987年8~9月,经县建筑市场整顿办公室检查 53项在建工程,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有27处,安全隐患的45处,及时发出质量隐患通知书 3份,并对质量、安全隐患工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年,县建工部门对全县在建工程定 期组织检查4次,抽查了在建卫程139项,发现其中10项工程有质量问题,及时发出事故隐 患整改指令书22项计93条款,至年底,已整顿8项工程,整改率达80%。

1987年,全县建安企业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有12个建设工地被福州市文明监察站 评为市文明安全工地,18个工地评为县文明安全工地;5位职工被市建委评为安全生产先 进个人,音西建筑工程公司(薛财玉队)被省建委驻山西办事处评为先进单位,江镜、江阴,音西3个建筑公司的3位职工被省建委驻山西办事处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
县属两个建筑公司,几年来,工程质量不断提高。1981年~1982年已竣工的170项,经 莆田地区建委验收评定,优良工程达47项。1983年~1986年,全县创优良工程29项,其中县第一建筑公司15项、第二建筑公司12项、城关、龙田建筑公司各1项。
1988年,县建设局组织全县建筑企业技术管理人员357人,参加福州市安全监督站在福清县举办的两期安全函授考核,得到合格证书的354人,合格率达99.2%。
同年,县建设局下发基层《安全施工条例》图片80套,巡回放映“质安事故"教育录像一次。一年中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实现了生产安全年。
为了加强对土石方工程的管理,县建设局分别在福州、厦门,南平、龙岩、三明、永 安、闽清等市县设立办事处。对所在地承建工程的施工队伍、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以及财务收 支等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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