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国道镜洋段污水干管修复工程获批
关于324国道镜洋段污水干管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324国道镜洋段污水干管修复工程的立项申请表》、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324国道镜洋段污水干管修复工程方案设计》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解决河道水污染问题,你公司拟实施324国道镜洋段污水干管修复工程,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镜洋镇工业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对324国道镜洋段污水干管破损处进行局部修复,项目起点位于镜洋镇警察局附近,终点至大北溪北侧,全长2973.91米。共修复结构性缺陷62处,清除障碍物33立方米,切除树根187米,修复检查井3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51.33万元(其中工程费491.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0.39万元,基本预备费59.2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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