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3 09:10:44

福清城乡建设志:侨资建设第五节兴办文化福利事业—文.....

第五节 兴办文化福利事业
一、文化设施
福清华侨影剧院座落县城东大街,由侨胞集资200万元,予1981年建成。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有1730个座位。
福清华侨图书馆1988年,由印尼泗水玉融公会捐款65万元,建造4层图书馆一幢, 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
渔溪文化中心原名渔溪文化站。1980年后,利用侨资兴建一个多用游艺场,面积 2200平方米,有1320个观众席。1987年,侨胞捐资24万元,兴建文化中心主楼,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
高山文化中心1988年,由西江村侨胞林先生捐款40万元,建造中心大楼1200平方米。
此外,还有溪头、蒜岭、东张、前王、新厝、江兜,陈库,芦华、瞻阳,南前,新楼、北林、陈厝、前华,吴塘、玉裟、谢塘,玉桂、牛峰,东刘和镜洋乡红星等乡村旅外 侨胞,于1981~1988年,先后捐资兴建文化中心用房、影剧院和舞台等,计捐款340万元, 总建筑面积为1.5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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