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4-1 11:28:25

福清城乡建设志:村镇建设第三节典型乡村—岸兜村

二、岸兜村



地处沿海,人多地少,全村有596户、2710人,总耕地面积1000亩,入均不足半亩。
1979年后,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住宅建设发展很快,至1987年,新建住宅用地面积达 6.83万平方米,为1949年前住宅占地面积7494平方米的9.1倍。
由于忽视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乱占滥用耕地情况十分严重。自1979~1985年,全村有 234户建房,占用耕地面积达100亩,户均占地4分多。
1985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对全村房屋建没实行统一规划,决定;凡新建房子占地面 积人均达20平方米的农户,其旧房地一律无偿收归集体,并限于两年内,将旧房拆除,材 料归个人所有。对于旧房改造的农户给予“二先一免”的优惠。即安排用地优先,办理手 续优生,免收土地补偿费。至1987年,拆除旧房60间,占地500平方米。同年,私人建房 793平方米,其中47%是拆旧建新的。
1985~1987年,拓宽村道20条,总长5000米,宽3米。其中南北走向一条长1叩0米, 建为水泥路,余均为沙土路。同时,全村集资33万元,拆除了有249年历史的“陈氏祠堂”,兴建了一座电影院(也是村俱乐部)。并在旧村中心新建村委办公楼和老人活动之 家各一座。
村委会在抓好旧村改造的同时,对村民修建坟墓进行统一管理。1988年,村委会发出 通告,严禁人未死先造墓,已建坟墓不准扩大。同时,划出一块4亩多的荒坡地作为公墓 用地。并规定埋葬一个死者,只能占地3.5平方米(只占原来人均墓地246.8平方米的1.4%), 超占土地的,按超面积的生产价值,逐步收缴补偿费。经过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两年来, 金村没有再建一个新大墓,珍惜土地的观念已渐渐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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