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3-31 13:30:00

福清城乡建设志:城区建设第五节房屋建设—机关企业房屋

机关企业房屋

1949年底,县级各机关单位房舍约3.37万平方米。随着城区机关单位的增加和工厂企业的发展,机关企业房舍增加较快。到1978年,县城机关企业房舍已达39.8万平方米,多 为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低层楼房。1979年后,县城各机关,企业,为缓和房舍紧张状 况,采取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和企业自筹等办法,加速机关企业房舍建设,在短短的8年中,增加建筑面积37.3万平方米。到1986年底,县城机关企业房舍总面积达77.11万平方 米,占城区房舍总面积的50.7%,其中工业交通仓库用房23.11万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 12.94万平方米,教育医疗科研用房10.11万平方米,文化体育娱乐用房1.54万平方米,办 公用房6.36万平方米,住宅21.4万平方米,其他1.65万平方米。这些房舍多为砖混结构的 四,五矮楼房,配套齐全,经济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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