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3-31 12:00:01

福清城乡建设志:城区建设第四节—排水

排 水
民国时期,城区街道排水,主要是利用街面中间高、两侧低的自然坡度,在街道两侧 挖明沟排出。但因街窄沟小,遇暴雨时,区间迳流不易排出,屡有泛成泽国的现象。
共和国成立后,城区排水采取雨水和污水合用的排水系统,将大量区间迳流排入龙 江。到1978年底,全城修建排水沟计4560米,对城区排水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1979年后,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提出改造旧城,建立新城市的两条任务;一是改造旧 城,拓宽街面,消灭破旧危房,解决交通堵塞问题,二是大修排污沟渠,治理脏、乱, 差,改变市容面貌。随即制定规划,分期分批修建排水沟。
自1979年至1986年,先后新建、扩修北大路、小桥路、一拂路、江滨路、利桥路、东门路 和田蜣路的排水沟计3215米。与此同时,还结合整治石狮巷、古夏巷、阳春巷等13个小巷, 修建排水沟计2792米。至1988年底,全城区修建排水管计长1.05万米。
随着街巷的整治和排水工程的兴建,过去晴天尘土飞扬,灰尘扑面,雨天污泥遍地, 难以下脚的状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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