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3-30 10:21:10

福清城乡建设志:村镇建设规划第二节—规划实施

第二节村镇建设规划
二、规划实施



村镇建设规划分别于1986至1987年经县人民政府和县建设局批准实施。1987年,县建 设局根据发展的需要,协助调整了江镜乡和渔溪镇的总体规划并制订部分小区详细规划。 1988~1989年上半年,协助调整海口,高山,龙田,东张,宏路,上迳等乡镇的总体规划。
在村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各集镇,村庄都制订具体的建设规划,对村镇的经济、社 会、人口等发展规模,生产、生活,环境等功能布局以及村镇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生产 建设,道路绿化、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各项建设进行统一部署和周密安排,做到合理布 局,节约用地,协凋发展,配套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各村镇规划制定后,即实行逐步改造,严格控制建设区域,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 的村镇虽然还没有形成总体规划,但新建住宅亦开始按初步规划有秩序地兴建。
1988年1月,县建设局颁发了加强各村镇建设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民建的审批 手续,并健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村镇建设办公室机构,加强人员配备。纠正过去无审批、 乱建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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