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ufb 发表于 2019-3-30 09:49:05

福清这几个镇部分土地用途发生改变,可以建房子啦!





近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2018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1882公顷(折合约1882平方米)转为建设用地。
批复指出,将根据福清市城头镇、高山镇、海口镇、江阴镇、龙田镇、三山镇、沙埔镇、渔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
城头镇西池村旱地0.012公顷,岩兜村水田0.024公顷;
高山镇垄上村旱地0.010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6公顷;
海口镇东阁村水田0.012公顷,石溪村水田0.01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4公顷;
江阴镇南曹村水田0.008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38公顷;
龙田镇东营村旱地0.020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2公顷,积库村旱地0.0264公顷、园地0.00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公顷;
三山镇嘉儒村旱地0.009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2公顷;
沙埔镇江夏村旱地0.00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4公顷,西岭村旱地0.010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6公顷;
渔溪镇联华村水田0.01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1公顷,
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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