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6 10:30:00

福清教育志:附录二 制度、章程、总结(5)

福清县普通中学教学管理暂行条例县教育局融教(90)字第186号关于颁发<福清县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为建立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暂行条例。
一、学校
第一条 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校历表,根据教学规划、制订合理、科学的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表;不得任意增删各科教学课时数;学生的停课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要重视寄宿生、寄午生,通学生的早、晚自修课管理。
第二条 学校教育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 大面积提高学习质量;努力提高初中巩固率、提高率、优秀率;努力提高高中巩固率、优秀率。学校领导要了解关心后进生以及转化措施的落实,建立转化差生档案。
第三条 教研组要有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大纲,研究教材、教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校内教研活动。各备课组要有教学进度要求,每月至少集体备课-次。在校内教研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地组织教师参加校际教研活动。学校要定期检查公布各科活动情况。
第四条 校长要深入课堂第一 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校长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三次校务会议专门研究、决策、探讨学校教学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二次有关教学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分别召开一次教师、(看福清FQLOOK.CN)学生座谈会,并深入课堂听课,要重视加强家校联系,征求他们对教学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问题。教务主任每人每学期应听课30节以上(兼课可酌减),要有听课笔记,听课后注意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第五条 学校领导配合教务处,每学期要普遍检查一次教师的教案及所批改的学生作业,定期举行教师优秀教案、学生优秀作业展览,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各科考试的工作,并及时组织进行年段学科的教学质量分析,抓好教学反馈。
第六条 各学科每学期至少组织-次校级公开课,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校内的教学经验交流会。有条件的学校每年要有专题性的教改实验-至两项。
第七条 “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定规划,落实措施。使每位青年教师都有中老年骨干教师传、帮、带,在广泛创优的基础上,每学年举行一次校级” 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第八条课外活动要列入学校教研组,年段工作计划,做到”四定“ (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持人),并做好活动纪录,每学期检查并公布活动情况一次。
第九条 学校的图书馆必须规定时间开放,实验室、电化教室管理制度要健全,开学前要购置好教学所需要的各类物品。
第十条 应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看福清FQLOOK.CN)每位学生有关学籍管理卡片登记表,审批手续必须齐全,要有巩固学额,防止流生的措施和制度。
二、教师
第十一条 学期初要对照教学大纲通 读全册教材,了解全册 教材内容和章节在全册教材中的地位,明确重点章节或课文,并结合学生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要确定出每课时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设计教学程序,选择好恰当的教学方法,计划好作业与练习,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等)。
第十二条 组织教学 应贯串每节课的始终,以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气氛。课堂上应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经常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教学中,传授知识,指导学习方法,培养技能,发展能力。教师语言要规范,板书要工整。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拖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课后要积累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教师每周至少要听课- 节,并写好听课纪录。
第十四条 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 分量和难度要适当,作业数量要有弹性,分必做与选做。要严格要求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要规范。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适当记载,并做讲解,作业批改数量作文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英语,(看福清FQLOOK.CN)数理化及其他科目,每次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五条 教师要主动及时对学生辅导, 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帮助,使其树立信心,改进学习方法;对少数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提出新要求,着重培养自学能力,提倡教师下班个别辅导,严格禁止占用自修或课余时间集体讲课。
第十六要钻研教学业务, 经常要学习教参资料专业杂志,了解教研,教改动态。每学期要确定教学研究课,进行公开教学,互教互评。期末要对教研,教改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一篇教学心得或论文,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教改活动和经验交流。
第十七条 要通过教学纪录, 作业批改、下班辅导、师生座谈等途径,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合理恰当安排平时考试。出好期末考题,认真做好阅卷工作,评分要客观、公正,做好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改进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 认真组织积极开 展课外兴趣活动,订出学期、学年活动计划。鼓励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特长。
以上条例,要求全县普通中学和附设初中班从颁布之日起认真贯彻执行。
福清县教育局199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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