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5 09:36:55

福清教育志:第十二章 党群组织 / 第三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三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
民国19年(1930年)夏中共福州市中心市委委员黄孝敏派共青团员何希銮回福清,先后在县中学,汽车站和宏路圣来小学发展了10多名团员,建立了3个团小组,在福州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年秋,在福清城关道南小学建立了福清党团混合支部,在城关、宏路,东张一带进行革命活动。是年冬,支部书记谢廷清被国民党逮捕,支委何希銮赴沪升学,4党团组织随之解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1951年融美初中,1952年福清中学、福清第一初级中学(即二中)就建立了团的基层组织,1953年3月,全县学校团支部有16个,团员41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共青团由红卫兵组织代替。
1978年全县重新恢复共青团组织。共青团又有新的发展。
1990年,全县幼儿园教职工中共青团员共304人矗小学建立独立团支部2所(不包括小学附设初中班的学生团支部),联合建立团支部24所,领导所属的学校475所,小学教职工中共青团员共756人。普通中学建立团委的学校12所(看福清FQLOOK.CN)(下属12、个团总支,118个团支部);建立团总支部的学校9所(下属42个团支部),建立团支部的学校24所,小学附设初中班的学校学生团支部1所。普通中学教职工中共青团员759人,学生团员5078人(初中2413人,高中2665人)。职业中学建立团委会的学校1所,下属7个团支部,教职员工团员21人,学生团员265人(初中54人,高中211人)。
各校团组织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广大团员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青年的知心朋友。团员中先进人物为广大青少年作出了榜样。

中国少年先锋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福清县曾经一度有过儿童团和少年自卫队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1952年城镇中心小学相继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已建立共青团的中学也开始在初中学生中建队,到1953年,全县农村小学普遍建队。1953年3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
1958年。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我们要做党的好儿女”、“热爱红领巾月”活动、进行祖国伟大的成就教育。
1961——1962年,共青团县团委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开展“小五年计划、植树造林、拣粮、除四害讲卫生”等活动,使共产主义精神在少年儿童中发扬光大。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少先队由红小兵组织代替。
1978年,全县重新恢复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又有新的发展,是年,全县小学581所,建队的有508所;中学2l所,建队的有15所。
1980年,全县小学579所,建队的有504所;中学23所,建队的有17所。
1983年,全县中小学普遍建队。
1990年,全县小学524所,另教学点71处,少先队员66467人,中学44所,少先队员19640人。全县中小学辅导员2687人,其中校内2643人,校外44人。

学生会民国时期福清公私立中学及著名小学均有学生自治会组织。
学生自治会设正副会长各1人。下设学习组、宣传组、文体组等。民国15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战争时期,全县各中学还成立学生联合会,配合北伐军开展北伐宣传,大造“打倒列强除军阀”的革命舆论。
民国19年,国民政府为了控制学生运动,公布<学生团体组织原则)和<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把学生自治会的活动限制在一所学校的范围以内,(看福清FQLOOK.CN)并且规定它的职权“以不侵犯学校行政为限”,但是各校进步青年学生为了争取民主,争取自由,仍然利用学生自治会开展进步活动,如民国26——34年抗日战争期间,各校学生自治会曾多次组织同学上街宣传。“提倡国货”,“打倒日本”,并歌唱抗日歌曲,公演抗日话剧等。民国37年前后。,各校学生自治会还组织同学罢课游行,开展“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等学生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秋,各校废止学生自治会,在中学建立学生会。
1951——1965年。各中学学生会一般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下设学习、宣传、文体、生活、劳动等5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由学生民主选举后协商分工。各校学生会于每学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按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各校学生会由各校团组织指导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校学生会组织瘫痪。其后,除福清一中外,(看福清FQLOOK.CN)其他各中学学生会未有再成立,但各班学生有组织班委会,设正、副班长(或称班主席)以及学习、生活、宣传、文体、卫生等委员,在班主任指导下共同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文娱、体育、课外活动以及纪律、生活等各方面的工作。它与团支部或少先队中队密切配合,团结全班同学,建设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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