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3 14:58:29

福清教育志:第九章 教师 / 3-2 进修途径

二、进修途径
(一)培训
民国时期,小学教师培训除平常由县教育科统一安排中心校组织国民教育研究与示范教学活动外。每年暑期还举办小学教员训练班,吸收在任代用教员和社会知识青年参加受训。民国25年(1936年)7月。县教育科曾举办小学教师暑期讲习会。利用暑期集中全县小学教师实施政治、军事及教育学识训练。计学员250多人。毕业236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1959年即抽调中学教师29人到闽侯专署干校和省新民主主义教育研究班学习,又抽调小学教师75人参加闽侯专署干校和小教轮训班学习。是年县还开办中心校教师训练班。参加人数501人。
1952年,县教育科选送在职教师29人到高等院校深造。1955年,县妇联配合县文教科幼儿园(班)190名教养员进行一次普训。
1958年后。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并组织全县小学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看福清FQLOOK.CN)1959年吸收社会知识青年和初中毕业生187人,经县教师进修学校短期训练后分配各小学担任教学工作;利用暑期集中全县新吸收的小学教师和民办教师380人学习汉语拼音,听取语、算教学讲座;选送35人分别到专署干部训练班、省教育学院、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进行较长期的培训。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教师进修培训工作中断。
1978年后,师资培训工作得到恢复。针对福清教育摊子大、人数多、教员严重不足、素质差的特点,大力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文化补课工作。1978--1985年上半年,除对中、小学和幼儿园中的补员教师、民办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文化补课外,还进行教材教法、自学考试、函授等各种形式培训,受训人员有31246人次(中教559人次,小教29665人次,幼教1022人次)。
1985下半年至1986年进行了函授培训、合同代培训和教材教法合格考试培训,参加对象是未达大专毕业学历的中学教师,未达中师、幼师毕业学历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115人次(中教389人次,小教3580人次,幼教146人次)。
1987年进行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培训、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培训、函授培训、初中文化知识补课培训、支教培训和业务扶贫培训等6种。受训教师9338人次(中教1399人次,小教7413人次,幼教526人次)。(看福清FQLOOK.CN)小学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由市教委命题,小学专业合格考试由省教委命题。中学教材教法考试由省教委命题。中学专业合格考试由国家教委命题。1986至1987年,参加教材教法证书考试合格的小学教师有1234人。中学教师有204人。
1988--1990年。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进行教材教法和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参加考试教师:中学有28人。小学有994人,幼儿园有417人。经考核,中学教师领到<专业合格证书>的有3人。小学教师领到<教材教法合格证书>的有26人。<专业合格证书>的有238人。幼儿园教师领到(教材教法合格证书>的有32人。<专业合格证书>104人。
从1989年开始。民办教师转正按省、市分配指标,县教师进修校进行培训3个月。然后由省统考,择优录用。1989年办一期126人,录用82人,1990年办一期85人,录用64人。
1989年开始,每年对大中专毕业的新分配教师实行见习期培训制度,利用暑期时间集中县城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3天,后回任职学校组织师徒挂钩,在教学实践中由高级或一级教师传帮带,到学年终进行考核,合格者才予转正。1989年中学培训264人,小学培训123人。1990年中学培训275人≥小学培训157人。
1989年。中小学举办高师、中师入学前文化知识补课培训,参加学习的有中学教师30人。小学教师109人。
1990年。对全县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普遍进行一次轮训,学习<学校管理学>,时间每期1个月,共培训5期,参加学习的干部达702人。
此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学期都安排3——4周。(看福清FQLOOK.CN)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学人员下校蹲点进行岗位培训,主要把个别听课。评课与面上开讲座,开观摩课等结合起来。做到培养对象明确,跟踪指导,因材施教,总结经验,速成高效。1988——1990年3年中,平均每年下校160所。听课2755人节,培训988人次,其中青年骨干教师198人。
为了扩大培训面,实行二级培训,每年暑假集中骨干教师来县城,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作专题讲座,开学后。骨干教师回到学校、学区,对全体教师进行传达。1988——1990年,参加一级培训骨干教师514位,参加二级培训教师达8610人次。
(二)函授
1959年。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非师范毕业的在职小学教师316人,参加闽侯师范函授部主办的“中师”函授学习,其中有200多人经结业测验分别达到初师或普师毕业水平。
1978年后,福清“中师”“函授有较大发展,1983年6月。根据省、市函授部要求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内设函授站,专管函授工作。是年招收年龄在35岁以下的小学公办教员80名。分两个在职班,教学点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内。1985年招收341名,其中离职进修两年有104人,在职函授的有237人;编6个班,其中2个离职班借用县党校校舍,4个在职班的教学点分设在县进修校(2班),(看福清FQLOOK.CN)龙田学区(I班)和高山学区(I班)。1987年招收在职函授217人,招收条件除年龄要在35岁以下外,公、民办教师必须具<小学教材教法合格证书>,代课教师必须有3年以上教龄。学习年限在职班4年,离职班两年。是年函授教学点除县城、龙田、高山4个班外。还增设三山学区、渔溪学区各1个班。1987年起函授入学考试由省函授部门命题,并定出最低录取线。每学期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都由省、市函授部统一命题,语、数主科由省统考。自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的4年间。在职函授毕业41名,离职进修中师毕业的103人,合计144人,为福清历史上第一批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培养出来的函授毕业生。
1989年,招生条件与1987年同,招收学员20人,其中离职班7人,因不成班,后来寄在闽清坂东离职班学习。在职班13人,插在本县转类生班学习。同年,在职函授班又有107人毕业。
(三)中师自学考试
1985年1月9日。省教育厅规定:中师自学考试1966年(含1966年)全日制高中毕业的中小学教师只考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8月福清中、小学、公、民办教师515人报考,有419人获双科及格,领到中师毕业证书。其中民办教师83人,全部转为公办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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