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3 14:40:59

福清教育志:第九章 教师 / 第一节 教师来源

第九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来源
清朝末年,新式学堂创办伊始,师资极为缺乏,当时福清县第一所官办高等小学堂教员林寿芝、吴允吾等六七人,多为科举出身的举人,他们均担任文史教学。至于算术、体育、唱歌、图画、手工等学科,则聘请福州籍教师来县讲授。城乡一般小学和私塾多由秀才和科举落第生员或粗通文墨的知识分子担任。
民国时期,福清的小学教员多以省内师范学校(包括各种师资训练所)毕业(或肄业)者充任,也有不少小学教员是中等学校毕(肄)业的学生充任。民国29年(1940年) 前后。县城几所县立小学的骨干教师,大多是由福建省立福州高级师范科(六年制)(看福清FQLOOK.CN)毕业的。当时福清县立初中还附设乡村师范班1个班,培养40多名毕业生充任小学教师。中学教员大多数是福建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的,有的来自国内外高等院校毕(肄)业生,也有聘请省内师范学校、中等学校毕(肄)业生充任。抗日战争初期,平津沦陷,福清籍在外地工作的著名学者先后回乡,如吴启瑶、王文杰、陈仰韩等都应聘到福清县中任教。
清末民国时期, 福清的几所教会办的中小学教员, 早期是 由所属的教会选派外国传教士担任,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龙田培元书院由林希耕执教英语,民国2年融美中学堂堂长力亨利的夫人从美国来校亲自担任英语教学。以后逐渐改由国内的教徒担任。到民国16年收回教育权运动后,教会学校的教员多由国人担任,教员中除教徒外,也有不少人是非教徒。他们中多数是由国内外大专院校毕(肄)业的,文化程度都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县中学教职员工132人,小学教职员工582人,全部留用。1950年人民政府举办中小学失业教师登记并组织学习培训,结束后分配到各校任教,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
1952年——1954年,县人民政府先后接办了全县私立教会学校和其他私立中小学。接办后,私立学校教职工均转入国家编制,中学由闽侯专署文教科,小学由县文教科管理。1952年、1960年,福清先后创办两所初级师范学校,培养初级小学合格教师。
1953—— 1966年,福清还举办多期培训班,吸收社会上部分失业知识分子经培训考核后充实教师队伍。
1959年3月,福清大学停办,当时大学部师范专修科文理两班学生共51名分配到县内各中、小学任教。
1961——1963年,国家统配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25人,中师毕业生256人,到县内各小,学任教
1953—— 1963年,国家统配给福清担任中学教学人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共307人。
1965年,县采取“就地取材,能者为师,积极培养,逐步提高”的办法,建立-支859人半耕半教的师资队伍,以适应当时大办耕读小学形势发展的需要。
1974年,县教育组根据省、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收民办教员的指示,(看福清FQLOOK.CN)从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中招收近800名为小学民办教员。
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等师范学校停办,加上大量教师退休,造成师资紧缺。当时县采取招收民办教师和退休教职员工的子女补员的办法解决。对其中有高中毕业学历的年青教师,由各校老教师“以师带徒”的方式,并以“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先听后讲”、“边教边学”的方法,在教学实践中培养提高。
1983 —— 1984 年,国家统配给福清大专毕业生70人担任中学教师,中专毕业生101人担任小学教师。
1985-1989年“七五”期间,开始逐步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小学教员缺口大。初中师资主要依靠国家每年分配大专毕业生,其次是县代培大专生和引进外地人才,再次是通过函授、在职进修以及招聘代课教师等办法解决。小学教师的缺额,除由福清元洪师范学校毕业生补充外,还招聘部分高考未录取而成绩尚好的学生为代课教师,予以解决。
1985—— 1989 年,国家统配大专毕业生446人,担任中学教员,中专毕业生612人担任小学教员。
1988年,安排应届大专师范毕业生248人到农村缺员地区中学任教。同时根据“个人申请,领导批准,任人唯贤,按需分配”的原则,广开门路,引进人才,先后解决中小学教师220人工作调动问题。此外,还从外地引进中学教师75人,招聘全民合同工22人,从应届高考落第生中招收合同代课教师100人,充实教师队伍,缓解师资不足的矛盾。
1985——1989年底,县教育局在福清华侨中学开设幼儿教育职业班,前后四届共培养出232名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
1990年县内中学教师来源:国家统配大专毕业生252人,复退军人转业分配10人,民办转正6人,省外调7人,外系统调入10人,本系统调入25人,其他94人,行政工作转教师或教师转行政工作的29人,落实政策收回安排的1人。是年,(看福清FQLOOK.CN)县教育局为了解决中小学教师的紧缺,作出如下四点决定: 1. 欢迎在外地工作的教师调回福清,量才录用; 2.对自费留学生回国复职工作,予以妥善安排; 3.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要求改行从教的予以接收; 4.在边远缺员区适当地吸收一些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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