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1 16:03:20

福清教育志:第七章 成人教育 / 2-1 农民教育-扫盲

第二节 农民教育
一、扫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扫盲工作。1950年,开办101所民校,民师有439人,组织了11130人参加民校学习。
1952年,县成立了扫盲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3人,主任由县文教科长兼任,为了加快扫盲步伐,全县配备专职速成文化教员121人。专职干部24人和许多辅导员,训练速成师资110人。分赴城镇、农村、山区、海岛积极领导群众学文化;当时,每所小学都指定一位教师负责。具体抓夜校和扫盲工作以及夜校教学工作,全县办民校347所。参加学习的成年男女农民27828人。
1953年扫盲工作继续巩固提高,开办民校102所,组成了23460人参加学习,县举办师资训练班,训练具有一定文化程度骨干民师200多人,担任民校教学工作,一年中扫除文盲1139人。
1954年全县有12个区,86个乡村开办民校235所,599班,一年中全县扫盲毕业人数9113人。其中当上记工员455人,社干343人。
1955年除巩固原有的民校外。为配合农业合作化的需要,继续开展扫盲工作。开办业余高小班,参加学习人数1029人。
1956年3月,县府召开全县扫盲工作会议,4月18日成立福清县扫除文盲协会,乡镇街道也组织基层扫盲协会。全县共组织了188个扫盲队,队员8128人(包括辅导员)开办扫盲班1535个,组织67529人参加学习。一年中扫盲毕业学员9113人。全县发展扫盲协会会员27.5万人,壮大扫除文盲工作队伍。
1957年春节后,组织文盲入学33285人,这一年又有3513人摘掉文盲帽子,其中当社长或社队干部的有116人。
1958年3月,县委在海口区五龙乡召开“五普及”工作现场会议,(看福清FQLOOK.CN)贯彻全民办学方针,特配备临时扫盲干部54人,充实薄弱地区的领导力量,各区乡指定专人负责扫盲工作,这一年扫盲毕业人数达27428人,为1956年毕业人数的3倍。
1959年,中共福清县委贯彻一月份专署在南安县召开工农教育工作现场会议和3月份省委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配备26位干部组织6个工作组,分赴各公社协助指导运动的开展,全县有47488人参加扫盲和各类业余学校学习,扫盲毕业达32339人,比1958年的扫盲人数27428人,增长18%.但有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浮夸现象。1960—— 1961年,由于三年国民经济困难的影响,农民学校只剩下8所13个班。
1962——1965年,国民经济逐步好转,全县农民学校从1962年的265所增加到1965年的620所。1965年, 全县用“一帶一”、“一带两”上门教学,组成识字小组等形式开展扫盲工作,一年中全县扫盲毕业数达1384人。
1977年后,继续开展扫盲工作,由于领导重视,依靠群众,各方面配合,同时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一堵即普及初等教育,杜绝新文盲产生;二扫,即扎扎实实地扫盲;三提高,即巩固提高扫盲成果)的方针,采取“三簿、二查、一奖励”(三簿,即点名簿、注册簿、成绩记载簿;二查,即白天查全日制小学,晚上查夜小学,扫盲班;一奖励,即办学成绩优良的给予奖励)的具体措施,推动了普及教育扫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84年后,各小学坚持“三教” (学前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 一起抓,选派356名合格教师兼任夜校民师,其中骨干教师105人。全县日夜兼办(扫盲班)的完小有324所,江阴、融城、宏路3个乡镇的职业中小学与文化技术学校联合开办技术培训班。
1986年,县乡(镇)村全部成立成人教育领导小组和扫直工作领导小组,三级党政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领导成人教育和扫盲工作。1978—— 1986年,全县扫除文盲57683人,青壮年农民中的文盲率从1949年的80%以上,(看福清FQLOOK.CN)下降10%以下,1987年2月,经福州市工农教育办公室验收,认为福清县基本完成扫盲任务。
1988年,县成立农村成人教育研究会,乡镇- -级成立教研小组,村一级选定教研人员,形成教研工作网络化,县教育研究会还自编扫盲班、巩固班、提高班的练习册26000份,供学员练习。
1990年,福清认真贯彻霞浦会议精神和中央十部委电话会议指示,为迎接国际扫盲年,坚持一手抓扫盲工作,一手抓技术培训,保证经费使用。县府决定除县财政每年拨给20万元外,还下文要求各乡镇从教育经费支出48.86万元,占教育附加费总结的7.8%,其中江阴、沙埔、海口、上迳、三山等5个乡镇扫盲经费支出占附加的10%,此外还签订“双线”(县、乡、村一线,县教育局、学区、学校一线)责任状,制订乡规民约,对文盲不入学者,采取“七不准”(1. 不予批地盖房; 2.不予开具外出做工证明; 3.不予申办结婚手续;4.不给低息贷款; (看福清FQLOOK.CN)5.不供应平价煤以及其他物资; 6.乡村企业不予招工; 7.不分给自由山、自留海)等措施;扫盲工作出现了良好势头。1990年全县脱盲16677人,完成福州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18.7%,巩固班和提高班结业16586人。完成福州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10.5%,是年12月11日至13日福州市扫盲检查验收组对福清扫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过严格核实,市检查组一致认为:福清县已完成福州市政府下达的1989年、1990年两年任务。县青壮年的非文盲比例,已达到<扫盲工作条例>提出的95%以上的高线要求,通过检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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